第 1 頁:納稅義務人 |
第 2 頁:應稅所得項目 |
第 3 頁:稅率 |
第 4 頁:應納稅額的計算 |
第 8 頁:稅收優惠 |
第 9 頁:征收管理 |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能力等級2)
(一)工資薪金所得的一般計稅規則見下表:
要點 | 規則 |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薪收入-2000元 外籍、港澳臺在華人員及其他特殊人員附加減除費用2800元: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薪收入-(2000+2800)元 1.附加減除費用所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 2.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報參照上述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執行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具體界定如下(新增內容): (1)“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視為華僑。 (3)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
適用稅率 | 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5%~45%(考試計算時會提供該稅率表) |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 按月計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每月收入額-2000元或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其他規定 | (1)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P503(七) (2)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P508(十五) (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P508(十六) (4)住房制度改革期間,按照縣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房改成本價向職工售房,免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符合規定的情形外,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實際支付購房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此項少支出的差價部分,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P484 |
(二)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問題(能力等級3)
1.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內容: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提示】采用年終一次性獎金計算方法的項目還包括:
(1)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單位低于構建成本價對職工售房
(2)對雇員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形式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一次收入較多的
2.基本計稅規則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計算辦法: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3.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
分步驟計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為含稅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方法:
第一步: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第二步: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第三步: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第四步: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如果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后,再按照上述四步規定處理。
4.限制性要求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年金的計稅方法(新增,P516,掌握,能力等級3)
1.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對個人取得上述規定之外的其他補充養老保險收入,應全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繳費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稅前扣除,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與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分開,單獨視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扣除任何費用計算應繳稅款。
3.企業繳費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環節是企業繳費環節,即在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時,由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依法扣繳稅款。
4.對因年金設置條件導致的已經計入個人賬戶的企業繳費不能歸屬個人的部分,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款=企業繳費已納稅款×(1-實際領取企業繳費/已納稅企業繳費的累計額)
個人辦理退稅時需要提供相關的資料。
(四)工資薪金計稅的幾種特殊情況(能力等級3)
1.按月分攤所得匯算全年稅額的特殊情況P502
根據有關稅法規定,對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的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月預繳,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合計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并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其公式為:應納所得稅額=[(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費用扣除后標準)×稅率-速算扣除數]×12。
2.內退一次性收入、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二者之間的規定差異。P479、P507
(1)內退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政策規定】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使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
【政策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按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一次性收入時,按政府規定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予以扣除。
企業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五)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方法(能力等級3)P509
對于股權激勵計劃的涉稅情況圖示如下:
第一種情況,如果取得不公開交易的期權。主要涉稅情況圖示如下:
第二種情況,如果取得公開交易期權,主要涉稅情況如下:
(六)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
有兩個相關規定(能力等級3):P504
1.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凡是由雇傭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的,支付單位應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的情況)。
納稅人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只能扣除一次生計費。
2.對可提供有效合同或有關憑證,能夠證明其工資、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關規定上交派遣(介紹)單位的(名義工資與實際工資不一致的情況),按實際工資納稅。
(七)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能力等級3)P504-507
居住時間 | 納稅人 性質 | 來自境內的工薪所得 | 來自境外的工薪所得 | ||
境內支付或境內負擔 | 境外支付 | 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
不超過90天(協定183天) | 非居民 納稅人 | 在我國納稅 | 實施免稅 | 不在我國納稅 | 不在我國納稅 |
超過90天(協定183天)不超過1年 | 在我國納稅 | 不在我國納稅 | 不在我國納稅 | ||
超過1年不超過5年 | 居民 納稅人 | 在我國納稅 | 實施免稅 | ||
超過5年 | 在我國納稅 |
(1)高管人員執行職務期間,我國境內支付的所得,不分其實際居住在境內或境外,均在我國申報納稅。境外支付的所得,按上述規定的時間衡量是否在我國納稅。
(2)上述個人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應進行推算,步驟如下:
①按日工資和實際工作天數推算成月工資;
②按月工資計算全月稅款水平;
③將全月稅款水平按其實際工作天數折算實際天數應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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