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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A
【解析】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應當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審慎執業,保證執業質量,控制審計風險。否則,一旦出現審計失敗,就有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選項A說法過于絕對。
2.
【答案】B
【解析】選項A,控制風險是指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某一認定發生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但沒有被內部控制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的可能性;選項C,經營失敗是指企業由于經濟或經營條件的變化而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預期;選項D,經營風險源于對被審計單位實現目標和戰略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情況、事項、環境和行動,或源于不恰當的目標和戰略。
3.
【答案】B
【解析】普通過失也稱一般過失,通常是指沒有保持職業上應有的職業謹慎;對注冊會計師而言則是指沒有完全遵循專業準則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審計項目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就出具審計報告的情況,可視為一般過失。選項B正確。
4.
【答案】D
【解析】欺詐又稱舞弊,是一種以欺騙或坑害他人為目的的故意的錯誤行為。作案具有不良動機是欺詐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詐與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的主要區別之一。選項D正確。
5.
【答案】C
【解析】選項C正確,連帶責任是指債務人為多數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請求所有的債務人清償債務,也有權請求其中一個債務人單獨清償債務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清償了全部債務的債務人,有權就其清償超過自己應分擔的部分,要求其他的債務人按各自應承擔的部分給予補償。
6.
【答案】D
【解析】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必須滿足四個構成要件,即行為人主觀過錯、實際損失的發生、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行為人違法。選項D不屬于滿足民事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規定。
7.
【答案】C
【解析】從因果關系的角度看,被審計單位的違約或欺詐行為是導致報告使用人損失的直接原因,不實審計報告只是間接原因,基于這種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的區分,對于報告使用人的損失,應當由被審計單位承擔第一順位的責任。選項C說法錯誤。
8.
【答案】C
【解析】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須滿足四個構成要件,即行為人主觀過錯、實際損失的發生、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行為人違法。選項C說法錯誤。
9.
【答案】D
【解析】選項ABD,依法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具有以自己名義對外營業的資格。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律有關規定,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獨立的訴訟主體參加訴訟。會計師事務所與其分支機構作為共同被告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分支機構的責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選項C,《司法解釋》中規定,“所涉及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賠償糾紛未經審判,人民法院不得將會計師事務所追加為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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