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通知
閩委組通〔2013〕85號
各市、縣(區)黨委組織部、編辦、教育工委,政府公務員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有關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處:
為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活力,促進年輕干部選拔培養,根據中央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009〕21號)、《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0〕3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2〕3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省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原則
選聘大學生村官,堅持自愿報名、雙向選擇、公開選拔、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平等參與、機會均等的原則;堅持品學兼優、注重素質的原則。
二、選聘名額
全省計劃選聘大學生村官1000名,根據各地行政村數量和2014年計劃安排基數、2013年完成任務等情況進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30名,廈門市45名,漳州市125名,泉州市120名,莆田市65名,三明市125名,南平市125名,龍巖市125名,寧德市125名,平潭綜合實驗區15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選聘名額視情予以傾斜。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選聘對象為28周歲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科生須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須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愿意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對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優秀學生,以及碩士研究生和已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的人選。
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踏實肯干,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3)學習態度端正,學業成績良好;(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5)除省外“211工程”的重點大學、省內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集美大學、閩南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和碩士研究生外,需擔任學生干部1年以上。
四、選聘方法及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統一筆試、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組織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有計劃、按步驟、分階段進行。
(一)發布公告及簡章
省委組織部等部門于2013年11月25日,在福建人才聯合網(網址:www.fjrclh.com)上統一發布本省2014年選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二)個人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從2013年11月25日8:00起至12月15日24:00止。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須在規定期限內登錄福建人才聯合網首頁“福建省2014年大學生村官報名系統”,仔細閱讀選聘公告,符合條件的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后臺,按有關要求填寫申請表,其中對填報志愿的選擇應為生源所在地的縣(市、區),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設區市范圍內的縣際之間進行調劑;還要在表中相應位置上傳1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寫后,應及時網絡提交。
省內高等院校報考流程:(1)發布選聘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黨委負責,院校黨委組織部會同學生工作處進行資格審查。(4)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復審,確認擬推薦人選。(5)通過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推薦人選于2014年1月5日前上網繳交報名費。(6)發放準考證。院校學生工作處集中下載準考證,加蓋學生工作處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匯總申請表。(7)各院校于2014年1月10日前將《福建省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14年大學生村官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省外高等院校報考流程:(1)發布選聘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核,確定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4)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上網繳交報名費。(5)報名費繳交確認后,考生可直接從網上下載申請表(一式兩份),并送所在院校黨組織審核蓋章。(6)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8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7)2014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生隨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和經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審核蓋章的申請表,到福州大學旗山校區公共教學樓中樓(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城學園路2號),將準考證送驗并加蓋鋼印,裁下存根。同時,填寫體檢表、熟悉考場。
(三)統一組織考試
2014年1月19日下午在福州大學公共教學樓或文科樓(旗山校區)進行大學生村官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荚嚂r間為下午2:00-3:30?荚噰栏癜凑諊夜珓諉T招考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實施,確?紙鲋刃蚓,嚴肅考場紀律,對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參加考試的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應屆畢業生,在筆試后憑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函件,前往主考室辦理退還報名費有關手續。
(四)分批安排體檢
2014年1月20日上午統一組織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進行體檢。省內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體檢;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等單位組織。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列入選聘人選。
(五)確定考核人選并組織考察
由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在確定的筆試合格線上,按各地選拔計劃數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選名單,于2014年2月中下旬在福建人才聯合網進行公布。
2014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統籌協調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考察組,分別到有關院校對考核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寫《福建省2014年大學生村官人選考察登記表》。
(六)提出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礎上,經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研究同意后,委托相關院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向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也可以向省委組織部反映問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查實認為不適宜選聘的,予以取消資格。
公示結束后,應在2014年6月上旬前組織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要求參與體檢者隨帶1張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