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精神,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從市、縣(含市轄區、縣級市,下同)、鎮(含鄉和街道,下同)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公開遴選221名省、市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為我省轄區內市、縣、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滿3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中央和省設在我省轄區內的市、縣、鎮的機關(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0月25日。
省直機關的職位面向市、縣、鎮機關公務員遴選;市直機關的職位以及省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設在市的部門職位面向縣、鎮機關公務員遴選。省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設在市的部門納入其省級主管部門的遴選職位,遴選條件和資格參照市直機關執行。
二、遴選條件
參加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參加遴選省直機關及廣州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遴選其他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不得報考高于本人現職級的職位);
(六)身體健康。
遴選對象不得參加遴選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參加遴選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所在機關的職位。未達中央和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者,正在接受處分期間或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者,均不列入遴選對象。
三、報名方法
(一)查詢職位。
各機關的遴選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1《廣東省2013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報考者如需咨詢相關事項,請按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聯系。
(二)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6︰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按要求如實填寫《廣東省2013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報者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并提交《報名表》。同時,還需下載并填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加具意見(鄉鎮公務員由鄉鎮黨委加具意見)。
3.報考人員應在2013 年11月7日下午17時(資格審核結束)前將《報名表》傳真至遴選機關(原件待資格復審時送遴選機關)。
4.對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追究責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表格傳真至遴選機關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遴選機關通過報名系統和報考人員傳真的《報名表》,對報名人員個人信息及條件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對是否相近專業的判定,參照《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由遴選機關認定。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7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在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6︰00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在11月3日16︰00至11月7日18︰00期間,只能查詢結果,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傳真《報名表》的,各遴選機關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應于201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9︰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