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據報道有網友爆料稱,8月20日,湖南雙峰縣杏子鋪鎮溪口村十余位村民跪在地上,攔住雙峰縣縣委書記吳德華的車,請求關停當地一家排放毒氣污水的氯酸鉀企業。雙峰縣委書記吳德華表示,該企業排放符合環保部門標準,但噪音超標,已責令該企業停產整改。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深受污染之害的村民,向政府主張治污本是正當的權益訴求,而這樣的訴求卻需要以下跪攔截縣委書記車子的方式來表達,自損尊嚴作為尋求權力眷顧的籌碼,更像是權益在向權力乞討。跪訪之類的由來已久,領導重視任何事情都立竿見影,似乎也成了解決問題與訴求的捷徑,其背后還是維權渠道的堵塞與或缺,用極端的方式找領導其實是一種悲哀。
首先,縣委書記該反思。作為本縣的最高領導,治理企業污染是縣委書記應該做好的工作,但事實上效果“不盡人意”,村民跪攔車隊無疑是對縣委書記“打臉”。此外,發生了“攔路”事情后,縣委書記并沒下車,而是直接去村委會開會了;并且每隔十幾米就站著一個干部,不讓村民靠近。可以想象,如此“冷漠”、 “無視”,該讓村民有多“心寒”,也難怪村民非常“后悔”,不應該那么快就站起來。如此看來,縣委書記應該急需“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找找自身問題,改變工作作風。
其次,環保部門該反思。作為直接管理企業污染的部門,企業排污是否達標是其本職工作;然而,這家氯酸鉀企業在當地建了有13年,發生過數起環保事件,造成了下游的水生物大量死亡,周邊的竹木大量死亡,環保部門卻沒什么“作為”,這讓村民如何信得過?村民跪攔的是縣委書記,實際上真正不滿的是環保部門。污染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而檢測報告又是“符合標準”,村民只會覺得是“推脫”。在環境監測過程中,無論是檢測報告,還是治理措施,都應該向群眾及時公開,巨細無遺,才能讓廣大群眾信服。
再者,鄉鎮機關該反思。雙峰縣杏子鋪鎮,作為直接管轄溪口村的地方政府,應該是直接解決村民困難、化解矛盾的“官方”,但顯然工作沒到位。實際上,正是一些鄉鎮機關“無作為”,才造成基層矛盾“由小到大”,最后“無法收場”,這是地方政府“無能”的體現!而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發生矛盾后,地方政府首先想到的總是“捂蓋子”、保“帽子”,而非解決問題,這種作風往往被群眾所詬病。杏子鋪鎮協商“賠償”是一種解決方法,但只是治標不治本,治理企業污染需要的是切實的措施和“壯士割腕”的決心。
[啟示]
跪禮是中國人表達情意的傳統大禮,跪拜父母,無可厚非,但跪求“公仆”,就顛倒了角色,真正該跪的,不應是為了生存的村民,而恰恰應是人民的“公仆”。如果監管總是缺席,如果民生總被漠視,如果綠色GDP總跪倒在黑色GDP裙下,這樣的“跪求”注定還會發生,“自取其辱”的就不僅僅是村民了。當維權要靠下跪去解決,這不是和諧社會所愿看到的。何況并不是所有的污染事件都有機會下跪求治污的,即便下跪也未必能夠“藥到病除”。有句話說得好:“心病還需心藥醫,解鈴還須系鈴人”。“下跪維權”最終還是無法破解眼下的治污困局。要根治“治污困局”這一頑疾,根本之道還得仰仗法制的完善、制度的健全,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措施]
對此,專家建議:
一方面要逐步破除GDP對環保的掣肘,轉變發展模式,給環保機制重構創造條件;另一方面,要逐步開放環境公益訴訟通道,嚴格企業排放標準,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法規體系,加大環境損害的民訴賠償成本,讓企業承擔賠光家底的違規風險。還要疏通民眾依法維權的渠道,同時,讓廣大百姓更多地參與環保政績考核與問責,決定官員的升遷去留。
除此之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建廠進行嚴格評估。企業投建之初,政府必須向社會全面公開信息,包括可能產生的環境危害,并舉行居民廣泛參與的環評聽證會,環評通過,方能建廠投產。如果當時環保部門能對該排污企業進行嚴格環評,恐怕事不至此。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