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完善公務員制度、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精神,堅持依法考錄、科學考錄、公平考錄,全面準確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針。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拓寬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干部隊伍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考試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提高考錄工作服務水平。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報考人員須為江西戶籍或江西生源,或者為江西省內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職位條件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和生源)。
江西戶籍是指公告時已為江西戶籍或原為江西戶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參加高考的考生。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18周歲以上是指1995年3月12日(含)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77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72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所有環節。
4、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報考者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并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級要達到職位要求。
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如能在2013年9月底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學位)報考;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在2013年3月12日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
專業分類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目錄》執行。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經招錄機關及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0日。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縣級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限江西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或農村特崗教師報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級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即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為全國項目且服務滿兩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這四個項目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計算截止時間是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