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給定材料 |
第 4 頁:參考答案 |
5.美國對經濟的管制大約自19世紀末開始,先是在鐵路領域,后來還逐漸建立了各種各樣的聯邦特別行政機構,這些機構對各方面的經濟活動,尤其是州的經濟事務和國際貿易進行各種各樣的審批和監督。但是過多的管制和審批嚴重阻礙了美國經濟的發展。到了20世紀70年代,要求國內取消管制和審批的呼聲越來越高。在福特總統任期內,美國政府為了發展經濟,贏得國民對政府的信賴,開始采用行政手段對管制和審批進行了大幅度改革。取消對經濟不必要的管制和審批。比如美國完全取消了航空領域的管制,部分取消了汽車運輸、天然氣領域的管制,大量取消了鐵路和電信的管制,加上有線電視、經紀業等領域的改革,90年代美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放松管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結果。
美國的經驗表明,過多的政府管制,繁雜的行政審批手續,不利于經濟發展。適當的政府管制,簡單有效的行政審批手續,可以解放生產力,同時也可以約束經濟領域的許多不法行為,比如攫取壟斷收益、不正當競爭、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甚至是公共利益來牟取私利等行為。美國政府行政改革主要圍繞著放松管制展開的,經過二十多年改革,取得了顯著成績。到1990年為止美國因此而獲得了400億美元的收益。放松管制取得成就的原因是由此而引入競爭,減少了政府干預的成本。
6.日本對經濟的管制大約是20世紀初開始的,先是在海運領域,后來也是建立了各種各樣的天皇特別行政機構,這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建立,對各方面的經濟活動,尤其是對外海運和捕撈事務進行審批和監控。二戰后日本成為戰敗國,更是加強了對經濟的管制,這樣擁有行政審批權的機構就越來越多,行政審批權的范圍也越來越大。
20世紀6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開始了大規模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日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曾先后進行過七次,行政審批項目大幅度減少,審批程序進一步簡化,在許多管制領域引入市場機制,這一系列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日本經驗表明,過多的經濟管制,復雜的審批手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制約了經濟的發展,使企業在發展道路上得不到優良的政府服務。根據周志忍教授的《當代國外行政改革比較研究》一書中關于日本行政改革的論述可以得知,日本的行政改革方向主要有三種傾向:一是市場化傾向,在經濟發展中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和行政指導的作用,限制對民間部門的干預;二是民營化傾向,減少政府的職能,明確政府和社會的職能分工,當公用事業、公共物品和服務由民間機構提供更有效時。就應該轉移到民間機構去;三是自由化的傾向,政府放權于社會,政府的管制活動盡量減少,以使市場和民間力量充分發揮其功效。在這種行政改革思想指導下,日本進行了管制緩和改革,在細川內閣時期,日本推行了管制改革。對經濟性管制按照 “原則自由,例外管制”的原則實行大幅度緩和改革,就社會性管制,最小限度地保留,并進行了徹底調整。對需要新增加的管制和審批,要嚴格審定將其控制在最小限度。因而日本在管制和審批中始終貫穿的一條主線就是強調市場的作用,強調通過中央政府作用來建立自立、自主、以民為主的社會經濟體系,試圖依托并靈活運用市場機制進行自由主義方式的改革。從日本管制和審批設置的過程可以得知,日本的行政審批權幾乎完全讓給了市場和社會,政府留下的審批權是微不足道的。
7.英國和意大利政府在與私人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投融資活動方面大多數是通過中介機構完成的(包括各種商會、咨詢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這從制度上減少了政府部門項目審批人員直接受賄的機會。如政府在工程管理方面,為了減少財政負擔和提高經營效益。普遍實行業主責任制,一般不直接參與融資與管理。
8.廣東被確定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省。在此次改革試點中,廣東要如何完成中央賦予的使命,破除束縛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為全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累經驗?南方日報記者專訪了黨的十八大代表、省長朱小丹。
南方日報:朱省長,您好!非常高興有機會請您親自給我們解讀最近幾年廣東的行政體制改革。在今年的省人代會上,您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其中行政體制改革是極為重要的一項。目前,這項改革在全省的推進情況如何?
朱小丹:一直以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廣東新一輪行政體制改革,主要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關系,著力解決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不到位等問題,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
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如果政府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審批上,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過度干預微觀經濟,必然阻礙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和完善。同時,權力越是過分集中,留給權力“尋租”的空間就越大。所以,要真正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必須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減少審批,簡政放權,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2012年以來,廣東省扎實部署開展了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出臺《關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對以往保留、近年新增的審批事項和日常管理中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共1120項進行全面清理,目前已經公布了兩批改革事項目錄共383項,其中取消197項,下放和委托130項,向社會組織轉移56項,國務院批準我省先行先試調整100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停止實施66項,下放34項。雖然這次調整的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近一半,但并不表明改革任務已經完成。對那些尚不具備調整條件的審批事項,我們還要積極創造條件加以調整。我們已經邁出了關鍵的一步,接下來還要從實際出發,把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南方日報:此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哪些重點領域?
朱小丹:根據中央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這次我們著力在三大領域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投資領域。國務院副總理汗洋同志多次強調,投資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攻堅性的改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投資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整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與投資審批相關的企業登記注冊,目前前置審批項目多、環節多,容易壓抑市場主體創業活力。因此,這次改革在取消、下放相當一部分投資審批權限的基礎上,我們還率先在深圳、珠海、東莞、順德等地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在佛山、惠州、肇慶、揭陽、清遠等地進行企業登記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
二是社會管理領域。政府同時承擔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應當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但現在以審批代替服務的現象、政府大包大攬的現象仍普遍存在。因此,社會管理方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在建立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基礎上,下決心減少或下放審批權限;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逐步把部分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轉移給成熟的社會組織。
三是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臨時性行政許可有效期只有1年,超過1年仍需實施的,必須上升到法規,如果1年之內沒有上升到法規,就自動取消。《行政許可法》頒布以后還保留了一些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這次改革,要大幅減少這類審批事項,同時明確,在國務院規定的范圍之外,不再增加新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南方日報:中央政府主動“削權”,發布了第六批行政審批改革項目,而且還批準廣東先行先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其中深意耐人尋味。很多人認為,這意味著我們已把行政體制改革作為釋放市場主體包括民間活力、推動科學發展的持久動力。您對此怎么看?
朱小丹:發展是改革的目的,改革是發展的動力,兩者必須協調配合、互促共進。汪洋副總理多次指出,改革是促進發展成本最低、動力最足、效果最持久的方式。廣東發展的最大動力,在于率先推進體制改革,在全國形成領先的制度優勢。盡管如此,我們還必須清醒看到。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在廣東依然存在。由于深層次的體制性矛盾日益凸顯,而既得利益格局又制約著改革的深化。這樣,廣東的改革實際上已經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
我們之所以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當前深化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是因為我們比較清楚地看到,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最大障礙之一是與科學發展和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行政權力配置格局和政府部門利益格局。政府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氣,以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引領政府職能轉變,建立健全行政權力科學化、公開化、規范化的運行機制,加快實現“小政府、大社會”,進一步釋放全社會創造活力。據我了解,佛山市順德區商事登記改革走在全省前列,2012年5月實施以來到10月底新登記注冊企業比2011年同期增加24,8%,這說明,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就是給全社會創造活力松綁。
南方日報:當前一些政府部門重審批,輕監管,往往把審批作為監管的唯一方式,認為取消審批就無法監管了。也有人擔心,取消審批或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會出現管理“真空”,會擾亂市場和社會秩序。
朱小丹:事實上,“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在政府部門仍然比較常見,以批代管在一些部門甚至有固化的傾向。這是政府職能錯位的一種比較典型的表現。這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變“重審批,輕監管”為“寬準入,嚴監管”。或者說,政府管理方式要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轉變。
取消、下放或轉移行政審批事項,根本目的是為了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但不等于可以削弱政府監管,相反要更加重視監管,加快創新和強化政府監管機制。省政府已經出臺了審批事項調整后加強監管的意見,要求各部門針對每一項取消、下放、轉移的事項,緊密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逐一制定相應的具體監管辦法,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的作用,著力構建行政管理、社會自治和公眾參與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防止出現管理 “真空”。在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過程中,我們突出強調加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引導社會組織更多地參與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事務,按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分類分步實施,確保相關事項“轉得出、接得穩”。我們要更加注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服務管理能力評估辦法,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規范運作、誠信執業、信息公開、公平競爭、獎勵懲戒、自律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