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荊州鬧市街頭,一輛奧迪停車后未交費欲駛離,收費員上前攔停后,坐在奧迪副駕上的男子沖下車揮拳打人。一旁熱心市民勸阻也遭腳踹,男子在現場自稱是“宜城市政法委的書記”。民警趕至將當事人帶至派出所調查,據了解,打人者系宜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吳光山。對于當時的情形,他稱“無所謂的,打人就打人。”
很難想象,堂堂的政法委副書記,竟然為了4元停車費而大打出手,這實在出乎我們的意料,難道副書記窮到連4元錢都付不出來?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對于政法委副書記來說,停車要被收費,這是自己的“官威”受到損害。因此,打人就打人了,打了人之后,看誰還敢向政法委副書記收費?哪怕是只向其收一元錢。
政法委副書記打人打得很兇猛,路人去勸,他也將路人一并打了。打了人之后高喊自己是宜城市政法委書記,似乎書記就可以隨意打人。
官員打人的事,還真的不鮮見。2008年12月10日,重慶奉節縣羊市鎮紀委雷書記和計生辦陳主任上班時間喝醉酒跑進一美容院,強制要挾漂亮女老板為之美容,對方不從,雷竟抓其頭發稱“我是書記,敢不給面子!”雙方發生抓扯;2009年9月19日,四川省劍閣縣人事局局長在縣城城郊一家漁莊請客。結賬時,稱用餐時所買的茅臺(600519,股吧)酒味道不對,而且價格太高,隨后與賣酒的大爺發生口角。仗著酒興,他當眾給了大爺左邊臉上一巴掌、右邊臉上一巴掌;2011年1月30日晚,柳州市國稅局干部周勇伸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桂BBZ388的小車駛入柳州市燈臺花苑小區門口,因出入牌問題發生小口角,周勇伸及另一名男子下車對門衛一陣毒打,兩人把門衛打倒在地。
官員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打人,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官員卻不是普通人,應該清楚打人是不文明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堂堂政法委副書記怎么能說打就打?停車收費,這是規矩,政法委副書記也不例外,難道因為是政法委副書記就可以“免費”?道理淺顯,可這位政法委副書記就是不太明白。
政法副委書記打人,讓人覺得可悲,更何況僅僅是為了4元停車費,但最重要的看點恰恰不只是在“打人”。其一,政法委副書記的坐騎是奧迪車,且車號為車號牌尾數為888,這需要調查這輛車是公車還是私車?如果是專為政法委副書記配的,顯然是超標了,如果是私車,又是誰的車?其二,事情發生在下午三點鐘,這個時間該是上班時間,這位政法委副書記不在單位上班,是去為公家辦事,還是為個人辦事?從報道中,還發現有女司機,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其三,如果是一個廉潔的官員,不會喊出“打人就打人”的這種混帳話,很有必要查一查這位政法委副書記的其它情況,看看,打人是否其一貫作風?
官員打人,每一次都會引起公眾的高度關注,因為破壞了政府形象,但打人之后,有的受到處罰,有的卻仍是逍遙法外,且很少有官員被“舉一反三”,被連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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