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大家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保護動物的觀念越來越強。當我們有了比較完善的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之后,另外的一些動物的福利要不要保護,就逐漸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成了大家關注的一個視點:即家禽家畜的福利問題。
最近幾年,社會上發生了一系列跟動物保護有關的事件,比如社會上發生的一系列“虐貓事件”,以及“網友高速路攔車救狗”事件等,這些事件的接連發生,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成了大家廣泛討論的話題:即動物福利問題。
前段時間在我國海灘發生的這件鯨魚擱淺事件,再一次引發了大家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的討論。這些問題的出現也就自然的成為申論考試的熱點話題。
社會熱點也是公務員考試申論的命題熱點,于是,在國家公務員招考申論材料中就出現了這樣的一段材料:“上海某大學地理研究所G所長指出:‘美國人民把擱淺的鯨魚推入大海,這值得贊揚;鯨魚被非洲難民捕食,這也應贊揚,因為它救活了一群人。’”并且,針對這段材料后面直接出了一道題目,讓考生闡釋G所長這一表述所表達得觀點。當然,這只是通過社會上的一種現象來表達一種態度的,而這樣的社會現象就是我們生活中對動物的保護問題。
而這種現象在我國也有出現:“今年3月16日,江蘇鹽城新灘鹽場區域的海灘上發現4頭鯨魚擱淺,雖經當地有關部門全力救援,至17日,4頭抹香鯨被確認全部死亡。抹香鯨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抹香鯨擱淺死亡引發當地民眾的關注。當地官方19日發布消息稱,對4頭擱淺死亡的抹香鯨作就地深埋處理。另外,鯨魚擱淺死亡后遭到偷割,使人們置疑當地采取的看護措施,警方已經抓獲幾名偷割者,并進行處理。”
我們可以知道,從2009年的河南省公務員申論考試的“活拔絨事件”到2012年4月份的多省聯考的“活取熊膽”,我們可以看出,現在大家對動物福利越來越關注,所以會引發社會性關注和討論,對于如何協調動物作為一種資源性和它們的福利性的關系問題,更是需要我們政府部門進行深入思考,制定比較完善的動物福利保護的法律法規,讓保護動物更加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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