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均衡配置生源,按學生居住地就近入學,大部分縣基本實現了‘零擇校’。”7月30日,教育部官方網站發布了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浙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檢查的反饋意見,并將提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最后認定公布。(8月1日《中國青年報》)
浙江實現“零擇校”,雖然前面有個“基本”,但還是振奮人心。把浙江經驗全面推開,讓“零擇校”普遍開花,是人們的普遍希望。浙江的經驗,主要是通過下發紅頭文件“不準擇校”。可下發紅頭文件的地方并不少,為什么浙江能夠取得成功?關鍵是浙江抓到了重點。
擇校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權力擇校,常常通過“遞條子”形式出現;另一種是金錢擇校,直接拿錢交擇校費。其中,權力擇校既是重點,又是難點。義烏一所名校的校長稱,過去“收到的‘條子’上到全國人大、國務院以及教育部,下至義烏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條子”泛濫可見一斑。在這個問題上,解決了權力“遞條子”,不一定完全解決擇校問題;但不解決權力“遞條子”,肯定解決不好擇校問題。可喜的是,在浙江,現在不僅書記、市長帶頭不“遞條子”,而且局長、校長也主動抵制“條子”。
這種對原則的堅持,值得所有地方學習,但也正是這一點讓人擔心:在當前權力無處不在的背景下,各地書記、市長們有沒有這個覺悟,局長、校長們能不能挺住壓力?事實上,浙江的“零擇校”也受到了不少懷疑。有網友直言,請官員們出來走幾步,特別是那些手握實權的官員,公布一下自家孩子在什么學校上學。
讓孩子有一個好學校上,是家長們的期望。官員希望孩子能上好學校,人之常情,其心可解,只是“遞條子”實不足取。倘若現實中,學校沒有好壞之分,那么官員又何必“遞條子”,又怎么可能產生擇校問題?實現公平教育,打破教育資源不公平,這才是關鍵。真的做到了這一點,也就沒有人千方百計擇校。
學校之間的差別,說到底就是教育資源,尤其是師資的差距。此前有報道稱,上海讓師資比較強的學校的老師,到比較弱的學校執教,以此改善教育水平偏差的問題。還有一些地方,在師資和教育資金的分配上,刻意向鄉鎮小學傾斜。這些做法如果能夠堅持、推廣下來,當家長們發現身邊的學校一點也不差,又怎么可能去想擇校呢?
所以說,問題的根本解決在于變“不準擇校”為“不想擇校”,關鍵還在于實現教育公平,推動教育資源均衡化,甚至向弱勢學校傾斜。只有所有的學校都很好,那么有權的也就不必“遞條子”,有錢的也就不想“買位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