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二十國集團(G20)合作的重要參與者。G20是適應新世紀全球經濟格局與全球治理需求的產物,是一個成員組成相對平衡、過程協商民主、專注全球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經濟治理機制,也是保護開放型經濟、建設國際規則、提供全球性公共產品的多邊經濟治理平臺。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G20合作,努力增強G20的全球影響力。中國已經將積極參與G20等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合作寫入了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國政府積極參與G20合作框架下從工作組、副手會、財長會乃至峰會等層級的各類國際協調工作,協助推動各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中國政府各部委也積極參與配套協調工作,盡力保障國際國內工作的持續與和諧。身為新興市場國家的一員,中國注重加強南南對話與G20的聯系,以提升G20的國際影響力,引導G20關注發展中國家,如在戛納峰會上中國宣布對同中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97%稅目的產品給予零關稅待遇。
夯實G20合作符合新興市場國家的潛在需求。首先,G20已經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推動世界經濟穩定、可持續、平衡發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治理效果。其次,G20給新興市場國家參與并引導全球經濟治理提供了管道。與傳統的發達經濟體主導不同,由于擁有處在不同發展階段和具有不同發展速度的成員國家,G20有助于保障經濟治理的全方位和發展性。再次,G20合作框架采取的一致同意決策機制,使得有組織的多國博弈和對話成為平衡各國利益的協調手段,有組織的溝通與協商有助于融合不同觀念并引導世界經濟的多樣性發展。最后,中國等國家通過G20平臺積極呼吁和推動全球對于發展問題的重視,如洛斯卡沃斯峰會上,中國、印尼、印度等國積極推動基礎設施投資的合作建設等。通過G20協調發達國家共同引導全球經濟治理方向,符合新興市場國家乃至發展中國家群體的核心利益。
中國的經驗證明,穩定的外部經濟發展環境、有序的經濟活動秩序、有競爭力的國民生產能力是開放型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G20不僅是推廣中國經濟治理理念的最佳平臺,也為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提供了一種外部機制化保障。
現階段,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市場國家在參與G20治理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挑戰。發達國家習慣于主導議題走向,習慣于將自身問題外部化,習慣于忽視新興市場國家的利益訴求。同時,發達國家往往對新興市場國家抱有矛盾心態:既希望新興市場國家多承擔治理責任,又不愿容忍進行相應的權力轉移,IMF份額改革遭遇的執行困境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由于內部差異大、缺乏經驗,新興市場國家之間的協調成本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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