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的城鎮化水平由1978年年底的城鎮化率17.92%,提升到2012的52.6%,可以說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就在這股城鎮化大潮之中,許多新的矛盾比如土地流轉的后遺癥、城市戶籍管理、進城農民權益保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等等一系列的難題都擺在了城市管理者的面前。以此同時,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城鎮化水平還屬于較低的階段,城鎮居民幸福感與安全感仍亟需提高。
面對這種現狀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城鎮化未來將成為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載體,更是撬動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快速發展的新型城鎮化,正在成為中國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強大引擎,新型城鎮化戰略將撬動房地產業新一輪發展,將成為為房地產行業新的增長點所在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而對于這群轉移的農村人口,一個遮風擋雨的住所是必不可少的生存需求。
新型城鎮化與傳統城鎮化的最大不同,在于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更加注重對農民利益的保護而不是簡單粗暴的城市擴張。
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要堅持以人為本,走發展成果由城鄉居民共享的城鎮化道路。在近些年的城鎮化進程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座座高樓拔地而起,看到的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看到的是城市經濟飛快增長,但是城鎮化的最大群體——廣大農民卻沒有真正的融入到城市當中。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城市戶籍化制度的不完善。由于戶籍制度的阻礙,進入城市生活的農民工不能享受同市民一樣的社會保障,教育,住房等社會資源,形成了制度上的不平等。這一方面不利于社會的穩定,使新的矛盾層出不窮;另一個方面,隨著城鎮化初期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城市經濟的發展也陷入了一個瓶頸。日前,哈爾濱、南寧分別發布新政,將取消農業與非農戶籍劃分,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的戶口統稱"居民戶口"值得借鑒。
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要堅持走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的城鎮化道路。一些地方借推進城鎮化之名,盲目追求城鎮化速度和城鎮化率,,超前規劃各種工業園區、開發區和新城區,缺乏產業支撐,造成很多“空城”,占地過多。這既是某些個別地方政府追求指標、追求政績的結果,也是因為我國城鎮化的步子邁的過大而沒有科學規劃造成的。要實現城鎮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必須在關注大城市發展的同時,重視小城市的發展。大到中心城市,小到遠郊鄉鎮,都有自己明確的產業規劃與合理的產業分工,優勢互補,形成大、中、小城市聯系密切,齊頭并進的三級城市發展體系。
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要堅持綠色低碳,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城鎮化道路,實現城鎮可持續發展。集約、智能、綠色、低碳,應該貫徹到城鎮化的生態文明過程與行動上,首先要改變的是人的觀念。強化城市和區域生態規劃,處理好城市建設中各個組成部分的關系,強化和完善城市管理,注重生態基礎設施和宜居生態工程建設。比如汽車交通將轉向生態交通;將耗能建筑變為節能建筑;通過各種生態工程措施,實現對生態破壞的補償,使建設用地兼有生態用地的功能。
總而言之,新型城鎮化對于現階段中國城市發展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只要我們堅定不移的貫徹十八大報告的相關精神,跟緊各級政府的步伐,注重以人為本不動搖,就一定能夠在這個改革的新一股浪潮當中穩步推進城鎮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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