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3
城鄉收入差距從1994年開始出現了下降趨勢,但是從1997年起又逐步擴大,值得注意的是,城鎮居是可支配收入這一指標與農村居民純收入指標并無完全可比性。前者往往由于一些不計作收入的如住房、醫療,教育等福利待遇而使數據被高估;而后者則往往由于一些自產自用的農副產品也被作價計入了純收入而使數量被高估,如果將兩者調整到完全可比狀,則差距會更大,據專家測算,若按可技配收入計算,城鄉差距約為3∶1,若只考慮貨幣收入,差距擴大為4∶1,若考慮城市居民的各種福利性補貼,差距將進一步拉大到5~6∶1。清華大學李強教授的一項調查顯示,90.1%的農民進城務工后年收入比在家鄉時有了明顯上升,平均比進城前多收入8738.3元,其中,約20%的人高出10000元以上,52.4%的人高出5000元及以上。
安徽肥西縣的一位農民曾和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去年他家種一季稻花去種子費420元,復泥肥750元,尿素450元,收割費900元,旋耕費900元,人工費1125元,水費1275元,農藥費2250元,轉包費2370元,共支出104440元;一季稻收獲糧食7500公斤,按每50公斤100元計算,共收入15000元,刨去成本后,將收入約4500元,以一年兩季計算,種地年總收入為9120元。而他在西安讀大學的兒子一年學費與生活費支出就要15000元,缺口十分明顯,關于農民工外出打工原因的一項調查也表明,“務農掙錢太少”、“掙錢補貼家用”、“掙錢蓋房成親”等與經濟相關的選項所占比重之和高達61.8%,遠高于其他類型的選項。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在農村工業化戰略與小城鎮建設等宏觀政策的推動下,大量的鄉辦、村辦企業依憑“船小好掉頭”的優勢迅速崛起,并一度占據了工業發展的“半壁江山”,為農業人口進入非農產業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發展,粗放經營的鄉鎮企業不僅原有的經營優勢減退,也開始遭遇到資金短缺、管理落后和市場約束增強等挑戰和沖擊。鄉鎮企業除少數成功轉型外,大部分無力維持并逐漸破產消失,原來被鄉鎮企業吸納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重新被釋放出來,同時,由于農村經濟長期以來發展緩慢,農村地區非農產業的發展還遠遠沒有達到可以吸納大量農村勞動力的程度。有學者指出,勞動力流出最多的往往是當地非農產業并不發達的地區,而非農產業發展較好的地區,其農村勞動力往往更趨向于就地轉移。
與農村相比,城市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寬闊平整的道路,琳瑯滿目的商品,各式各樣的休閑娛樂設施,以及優質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構建了一個令人向往的生活環境。同時,資本高度聚集的城市,提供了比農村更多的工作機會,更好的工作條件,更大的發展空間。在城市工作,也能及時地接受到現代思想與觀念的熏陶和感染,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還能結識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豐富社會關系,擴大生活圈子。城市優越的生活環境與發展機會,對那些比較年輕、文化水平較高且不安于現狀,有較高追求的農村勞動者來說,尤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熱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