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y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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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漏答答案內容
近幾年關于對策題的考察多為要求先概括問題,再給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這種對策題一般會在題干中明確要求考生概括或歸納問題,或者在題干中不要求,而是在下面的要求里有“問題明確”、“問題定位準確”、“問題概括準確”的要求,那么出現了這兩種情況,則必須在答案中將問題明確寫出,并且應該寫在對策的前面。如果寫在對策后面或者和對策寫到一起,一個對策和一個問題并為一條,則不符合標準答案的“問題明確”的要求,而且也容易導致閱卷人在閱卷時將問題的采分點遺漏。
例5:2011年424聯考
“給定資料5”提到了某市在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假定你是一名普查員,請你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措施。(15分)
要求:問題明確;措施得當,具有針對性;分條作答;不超過300字。
例6:2012年地市級國考
“給定材料4”反映了T市市民出行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假定你是市交管局聘請的觀察員,請就這些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呈送市政有關部門參考。(20分)
要求:(1)對存在的問題概括準確、扼要;
(2)所提建議具體簡明、有針對性、切實可行;
(3)不超過400字。
這兩道題通過仔細審題,會發現都要求先概括問題再給出對策,類似的題型還有很多,所以要求考生注意。
綜上所述,審題是考試過程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會導致考生丟掉很多不應該丟失的分數。所以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試做題的時候一定要先仔細的審題,重視審題的作用,揣摩題干的要求,不要偏題、漏題,才能拿到更多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