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公務員考試的腳步越來越緊了,考生們此刻不要著慌,淡定才能寫笑到最后笑的最好,考前突擊記憶一些高端大氣上檔次的話是非常重要,專家建議考生多記一些專家的言論,如果發揮的恰如其分,這也是極好的。
每次發生沖突事件,人們都會調侃:是否又是“臨時工”在惹事。就算是“臨時工”真闖了禍,也會懷疑是不是政府部門在“丟卒保車”。長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將被消磨。
——暨南大學教授 胡剛
城管在城市運轉中扮演了多重角色,他們在努力滿足社會對城管職業目標的期待時,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規則的混亂以及實踐操作的不當,城管在經受角色沖突煎熬的同時,常常飽受社會的指責,徘徊于種種矛盾之中。
—— 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教授 沈陽
作為改革開放后新組建的機構,城管職責大量增加,編制卻卡得很嚴。因此,大量使用臨時工作人員繼而導致違規現象的出現是必然的。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
編制設置雖然是一個靈活性的東西,但在編制管理過程中必須有規則、有程序。應建立與組織、人事部門協調配合的約束機制,機構編制部門嚴格審核調配人員所占編制和編制結構情況,以保證機構編制的有序管理。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
不管是正式人員還是所謂的“臨時聘用人員”,如果在行使職權時出錯乃至做出違法行為,行政機關都應該承擔責任,而不能因行為人的身份是“臨時聘用人員”而免責。尤其是對于行政執法機關而言,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是代表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不是其個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姜明安
目前,行政機關中“臨時聘用人員”的數量越來越多,而相關法律在“臨時聘用人員”的考錄標準方面還沒有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行政機關招錄“臨時 聘用人員”時,要考察其政治素質、法律素質、文化素質、身體素質,不能將毫無法律常識、文化素質低下的人員錄用進來。另外,“臨時聘用人員”入職后,用人 單位也有義務對他們進行業務素質、法律素質以及職業道德方面的培訓,確保他們能夠勝任崗位需要。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姜明安
原則上政府雇傭的人員,不管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都應該是代表政府向社會提供服務,在服務、管理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政府是要負責任的。因此,政府在選擇、管理協管員時應該精心挑選,保證政府施政的高效性和服務性。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院長 劉爾鐸
目前市場準入門檻過高、稅收過重、就業困難等原因,使得底層居民不得不自謀職業。如果對這些自謀職業者進行過多的管制,不給他們生存經營空間,勢必 會使社會矛盾激化。針對這一局面,一方面,保證商販的生存空間,進行管理模式的改革,不能簡單粗暴地直接干預;另一方面,要明確規范城管執法的權責。不管 是城管也好,協管也好,執法時都應該有嚴格的流程與制度規范。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 汪玉凱
暴力執法的另外一個直接利益渠道的問題,因為我們經費不足,或者說有一些政府執法機構行為自身不規范,就想更多的通過罰款改善他們的福利,甚至有些 直接是他們的收入。這樣就引起了很多不該這塊收的要收,不該罰的他也要罰,能不罰的他就盡量能罰,就是逐利。這樣就很容易引起和公眾的一些沖突,這種沖突 最后導致很多矛盾,甚至引發很多暴力執法,所以說客觀上來講,這是一個利益渠道在起負面的效益和作用。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 汪玉凱
如果政府不能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如果不能改變政府與民爭利,不能規范政府的利益方面的過度訴求的話,暴力執法這種執法亂象還會繼續發生,還會從其他形式表現出來。從這點上講,這種問題還是政府的行為,特別是在于政府與民爭利的行為。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 汪玉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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