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托業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零起點法語 | 零起點德語 | 零起點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 駕駛員 網絡編輯 | 公共營養師 | 國際貨運代理人 | 保險從業資格 | 電子商務師 | 普通話 | 企業培訓師 營銷師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化工工程師 | 材料員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第 1 頁:自然人 |
第 4 頁:法人 |
第 6 頁:民事主體、訴訟主體與責任主體之異同 |
第二部分 民事主體
一、自然人
1.民事權利能力(資格)與行為能力(辨認、控制)
(1)胎兒與死者
①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分三種情況,A、胎兒為活體,則應留份屬于嬰兒,由監護人母親保管;B、胎兒為死胎,應留份失去意義,按法定繼承分配給其他繼承人;C、胎兒出生后旋即死去,該應留份轉化為嬰兒的遺產,由其母親繼承(遺囑繼承也同樣應當保留繼承份額,否則遺囑部分無效,因為胎兒出生后屬于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其母親的撫養費不視為生活來源―――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②胎兒受到侵害,如果胎兒流產的,視為對母親的傷害,死胎是不能要求賠償的,而胎兒如果存活,但由于傷害導致畸形,則可以要求賠償―――胎兒和嬰兒的關系如同設立中的法人和成立后的法人(同一體說)
③出生時間:戶籍證明→醫院出生證明→其他證明
④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推定死亡,侵犯死者名譽的由近親屬按親等順序去維護(先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沒有的,則是其他近親屬)――注意:此時侵犯的不是死者的名譽權,而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但并不是社會上的每個人都可以起訴(折射說:這種公共利益,折射到死者的利害關系人身上――我國規定為死者的近親屬)
⑤并不是任何的人身權都隨著人的死去而喪失,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就是例外
⑥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2)特殊權利能力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效力:
A、純粹受益和行為能力以內的細小民事行為有效;
B、其他行為均無效;
C、如果訂立合同,合同本身不能成立;
(5)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效力:
A、純粹受益和行為能力以內的有效;
B、行為能力以外的雙方行為是效力待定;(但簽訂合伙協議是無效的,因為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C、行為能力以外的單方行為無效――如遺囑;
D、婚姻行為也無效――雖然婚姻行為是雙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