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國勞動就業法規與政策
第二節 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
1、固定期限:約定合同終止時間;
2、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約定以某項工作完成為期限;
3、無固定期限:無確定終止時間;四種情形視為無固定期限:
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退休不滿十年;連續兩次固定合同再續且無違反三十九,四十之一二項;滿一年還未簽合同。前提是勞動者愿意再訂合同即可。
三、勞動合同的內容:
1、用人單位資料、勞動者資料、期限、工作內容地點、工作時間休假、報酬、保險、勞動保護、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等。
2、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只能簽一次,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小于3個月的工作期限合同無試用期;3個月到1年,1個月;1年到3年,2個月;3年以上,6個月試用期,工資80%,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3、試用期內允許解除合同的情形: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的;患病或非因工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4、培訓費:可約定服務期限,違約個人支付低于培訓費賠償。
5、保守秘密: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四、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無效勞動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欺詐威脅訂立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責任的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部分無效,有效部分照樣執行。
無效勞動合同的確認和處理:撤銷合同;修改合同;賠償損失。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履行:
1、實行、全面和合作原則。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和加班費,勞動者有權檢舉用人單位違規。用人單位變更、合并和分立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
(二)變更:
1、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書面形式、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
2、采用書面形式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雙方協商解除:
2、勞動者要求解除: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但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和保密競業規定,試用期時解除提前三天。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的可立即解除
3、用人單位要求解除: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制度
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
簽多個合同(兼職對本職造成重大影響的);
欺詐脅迫至使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
犯罪的
4、不能從事,不能勝任,無法履行,提前30日書面通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破產重整、經營困難、轉產或經營方式調整、其他情形至使裁員20人或10%的,提前30日說明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長期限合同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和困難的優先留下,破產法規定重整的6個月內重招的應當優先錄用)
危險作業為做離崗體檢的、工傷喪失部分勞動力的、工傷醫療期的、女工生育期的、滿 15 年離退休不足 15年的、其他情形不得解除。
合同解除中,工會有知情干預權
(二)終止:
1、終止情形:合同期滿、退休、死亡失蹤、破產、關閉的、其他
2、終止手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15日內轉移檔案保險關系—》支付經濟補償—》終止合同
3、文本備案兩年備查。
七、集體合同
1、集體合同的內容和分類
內容: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保險福利
類型:專項集體合同: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行業或區域分: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2、效力
生效條件:訂立后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合同之日起15日內沒異議的,合同生效
勞動標準:不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個人合同不低于集體合同標準
3、工會作用
(1)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2)應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八、勞務派遣規定
1、概念:勞務派遣單位與被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由被遣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給付勞務的新型勞動關系,一般發生在臨時性,輔助性和暫時性崗位。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本單位進行勞務派遣。
2、勞務派遣單位義務:注冊資本大于 50 萬;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訂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不派遣時發最低工資;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人員數量、期限、報酬、保險費、不得分個長期協議成短期;勞動者有權知道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得克扣報酬和收取費用。
3、用人單位義務: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條件和保護;告知勞動要求和報酬;支付加班工資獎金和福利;進行必要培訓,長期時需調整工資;不得改派其他單位。
4、配派遣者的權利:同工同酬;參加組織工會;可退回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跨地區,報酬以當地標注執行。
九、非全日制用工規定
1、以小時計酬,每日工作小于4小時每天,每周不超24小時;
2、可口頭訂立,訂立多個勞動合同,且互不影響;
3、無試用期;
4、隨時終止,無補償;
5、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報酬15日內支付。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