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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一) |
第 13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二) |
第 27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三) |
第 30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四) |
第 36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五) |
第 41 頁:2008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六) |
1.購入材料的核算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庫的時間與付款的時間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
。1)貨款已經支付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同時材料已驗收入庫。對于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的采購業務,企業在支付貨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材料驗收入庫后,應根據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確定的材料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科目(一般納稅人,下同),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或應付票據面值,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
(2)貨款已經支付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對于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采購業務,應根據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借記"在途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待材料到達、入庫后,再根據收料單,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在途物資"科目。
。3)貨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票賬單已到,按發票賬單所記載有關金額記賬;如果發票賬單未到也無法確定實際成本時,期末應按照暫估價值記賬,下期初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收到發票賬單后再按照實際金額記賬。即,對于材料已到達并已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未到,貨款尚未支付的采購業務,應于期末,按材料的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期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記"原材料"、"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
(4)貨款已經預付,材料尚未驗收入庫。采用預付貨款的方式采購材料,應在預付材料價款時,按照實際預付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已經預付貨款的材料驗收入庫,根據發票賬單等所列的價款、稅額等,借記 "原材料"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預付款項不足,補付貨款,按補付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2.發出材料的核算
企業各生產單位及有關部門領用的材料具有種類多、業務頻繁等特點。為了簡化核算,可以在月末根據"領料單"或"限額領料單"中有關領料的單位、部門等加以歸類,編制"發料憑證匯總表",據以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賬。發出材料實際成本的確定,可以由企業從上述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選擇。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時,"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貸方及余額均以實際成本計價,不存在成本差異的計算與結轉問題。但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節約還是超支,從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資采購業務的經營成果。因此這種方法通常適用于材料收發業務較少的企業。在實務工作中,對于材料收發業務較多并且計劃成本資料較為健全、準確的企業,一般可以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收發的核算。
(二)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是指材料的日常收發及結存,無論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計劃成本進行的方法。其特點是:收發憑證按材料的計劃成本計價,原材料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均按計劃成本登記,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月份終了,通過分配材料成本差異,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接近實際成本,除特殊情況外,計劃成本在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1.基本核算程序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其基本的核算程序如下:
。1)企業應先制定各種材料的計劃成本目錄,規定原材料的分類、各種原材料的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劃單位成本。
。2)平時收到材料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出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內,并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類登記。
。3)平時領用、發出的材料,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2.科目設置
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時,材料的收發及結存,無論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計劃成本計價。使用的會計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等。材料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月末,計算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并進行分攤,根據領用材料的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從而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3.購入材料的核算
在計劃成本法下,取得的材料先要通過"材料采購"科目進行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期末,企業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材料憑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l)對于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按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采購"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借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下期初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購入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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