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所得項目的具體扣除標準
1.工資、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2 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附加減除費用的規定:2 800元
(1)在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
(2)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人員;
(3)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例題·單選題】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允許減除2 800元附加減除費用的人員是( )。
A.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B.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工作的中方人員
C.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D.應聘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專家
『正確答案』B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比照此稅目執行。
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費用扣除:(各個項目的扣除比例要掌握)
(1)自2008年3月1日起,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2)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3)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公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類型、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4)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5)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6)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考題·單選題】某個人獨資企業2009年度銷售收入為272 000元,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50 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的規定,該企業當年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最高為( )元。(2010年)
A.30 000
B.38 080
C.40 800
D.50 0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扣除的最高額=272 000×15%=40 800(元)。
(7)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孰小扣除原則
【舉例】某個人獨資企業2009年的銷售收入為500萬元,實際支出的業務招待費為4萬元。則①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
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為2.4萬元。
稅前扣除限額=500×5‰=2.5萬元。
由于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小于當年銷售收入的5‰,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2.4萬元扣除。
、谌绻麑嶋H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為6萬元,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為3.6萬元。
稅前扣除限額=500×5‰=2.5萬元。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2.5萬元扣除。
(8)在生產、經營期間借款利息支出,未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
(9)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10)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獨立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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