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人所得稅稅率
個人所得稅依照所得項目的不同,分別確定了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其中比例稅率需要記憶。
表4.4 稅率及稅目表
稅率 |
適用的稅目 |
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
工資、薪金所得 |
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
(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比例稅率20%(8個稅目)
|
(1)勞務報酬所得:有加成征收規定。一次取得的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Z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稅率30%;50000元以上,稅率40% |
【提示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共4個稅目,均按20%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示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表4.5 2011年9月1日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500元的 |
3 |
O |
2 |
超過500元~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過2000元~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過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
超過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過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過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過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j375 |
表4.6 2011年9月1日后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3 |
O |
2 |
超過1500元~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六、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收入減去規定扣除項目或金額后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
(一)費用扣除的一般方法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采取分項確定、分類扣除,根據其所得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三種扣除辦法。具體扣除規定如下:
表4.7 各稅目扣除辦法與標準
應稅項目 |
扣除辦法 |
扣除標準 |
工資、薪金所得 |
定額扣除 |
2011年9月1日起月扣除3500元(在此之前月扣除2000元) |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 |
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
會計核算辦法扣除 |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 |
勞務報酬所得 |
定額和定率相 |
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 |
財產轉讓所得 |
會計核算辦法扣除 |
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無費用扣除 |
以每次收入為應納稅所得額 |
(二)個別項目的具體扣除標準【★2010年單選題、多選題命題點】
1.工資、薪金的附加減除費用的范圍和標準
適用附加減除費用的納稅人可歸納為以下兩類:
(1)在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
(2)在中國境外任職或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中國公民。
上述適用范圍內的人員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減除4800元。
2.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費用扣除
(1)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從2008年3月1日起投資者費用扣除標準每月為2000元。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直接扣除。
【提示】2011年9月1日起月扣除3500元。
(2)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3)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類型、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4)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5)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6)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7)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9)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問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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