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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業匯票【★2010年不定項選擇題】
1.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表3.11商業匯票與銀行匯票的主要區別
種類 |
區別 | ||
銀行匯票 |
銀行簽發 |
無須承兌 | |
銀行之外 |
商業承兌匯票 |
收款人簽發,經付 | |
商業匯票 |
單位、機 |
銀行承兌匯票 |
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 |
3.簽發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商業匯票無效。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提示】持票人未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入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繳存票款的,承兌銀行仍應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但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例題10·多選題】下列關于商業匯票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商業匯票的承兌人是付款人
B.商業匯票的承兌人一律為銀行
C.商業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D.商業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6個月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匯票的相關規定。
付款期限,是指商業匯票出票日至到期日的最長期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而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為銀行。
4.商業匯票的貼現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2012年多選題】
【提示】貼現利息、貼現的收款額均可考核計算問題。近兩年考試題目中均有計算題。
九、銀行本票
1.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僅限于銀行本票,即銀行出票,銀行付款。
2.簽發銀行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銀行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本票無效。
【提示】與匯票相比.缺少“付款人名稱”,因為付款人就是出票人。
3.銀行本票見票即付。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十、支票【★2011年多選題】
1.支票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
【★2012年不定項選擇題】
3.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4.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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