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P384)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抵免限額,是指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該抵免限額應當分國(地區)不分項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①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②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上述所稱5個年度,是指從企業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已經在中國境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當年的次年起連續5個納稅年度。
第四節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一、免稅收入(P388)
免稅收入,是指屬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企業的免稅收入包括:
(一)國債利息收入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管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了解)
1.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2.從事公益笥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4.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二、可以減免稅的所得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P391)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其計算公式為:
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減免稅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洲、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對民族自治地方內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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