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1、注冊資本(P48)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為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不允許分期繳付。
【相關鏈接】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為3萬元,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2、“計劃生育”原則(P48)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解釋】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公司(“獨生子女”政策),該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斷子絕孫”政策);但該規定不適用于“法人”。
3、公示(P48)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時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營業執照中載明。
4、股東會(P49)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決議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5、財務監督(P49)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相關鏈接】(所有的)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則(P49)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解釋】一人公司屬于法人,股東一般情況下只承擔有限責任。只有“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股東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對其所作特別規定的是( )。(2007年)
A、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分期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C、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B
【例題2·單選題】下列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2009年)
A、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是自然人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
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分期繳付出資
【答案】D
【例題3·單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一個法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分期繳付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
C、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D、債權人不能證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財產與其股東自己的財產相混同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答案】C
【解析】(1)選項AC: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該規定不適用于“法人”;(2)選項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不允許分期繳付;(3)選項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而非債權人)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推薦:2011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預習講義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