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1)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①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②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2)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①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②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③募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
④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例題·判斷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自發行結束之日起,所有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36個月內不得轉讓僅針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
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關于股票發行的歸納
首發并上市(發行人是股份有限公司) |
應當符合的條件有5條 | ||
增發股票(發行人是上市公司) |
應當符合的一般條件有6條 |
配股(限于原股東) |
特殊條件3條 |
增發(不特定對象,不限于原股東) |
特殊條件3條 | ||
非公開發行(針對特定對象)特殊條件4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