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一)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
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累計債券余額是指已發行尚未到期的債券數額。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證券法》關于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考題·單選題】某股份有限公司現有凈資產5 000萬元。該公司于2007年1月發行一年期公司債券500萬元。2007年11月,該公司又發行三年期公司債券600萬元。2008年7月,該公司擬再次發行公司債券。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該公司此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最高限額為( )萬元。(2008年考題)
A.2 000
B.1 500
C.1 400
D.9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根據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本題中,一年期的公司債券截至2008年7月已經償還完畢,因此發行前累計債券余額為600萬元,發行后的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因此本次最多發行的公司債券數額為5 000×40%-600=1 400(萬元)。
【考題·單選題】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下列關于該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是( )。(2010年考題)
A.凈資產為人民幣5 000萬元
B.累計債券余額是公司凈資產的50%
C.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D.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本題中,B選項累計債券余額是公司凈資產的50%,不符合規定。
2.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文件。依照證券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二)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
實,仍處于繼續狀態;
(3)違反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例題·多選題】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為再次發行公司債券障礙的有( )。
A.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不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
B.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C.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于繼續狀態的
D.累計債券總額達到公司凈資產30%的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司債券發行條件。其中有: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我國《公司法》還就公司再次發行債券的條件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或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于繼續狀態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
【例題·綜合題】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在上交所上市。上市以來,公司發生了下列事項:
(1)2007年10月,董事張某將所持公司股份30萬股中的3萬股賣出;2008年5月,董事李某將所持公司股份15萬股中的4萬股賣出;董事王某因私人理由,于2007年11月辭去董事職務,并于2008年4月將其所持公司股份8萬股全部賣出。
(2)監事趙某于2007年11月7日以均價每股12元價格購買6萬股公司股票,并于2008年3月5日以均價20元價格將上述股票全部賣出。
(3)2008年5月15目,公司發布年度報告(含法律意見書)。同年3月10日接受委托為該企業年報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吳某,同年4月28日完成法律意見書的制作并向公司提交,同年5月8日購買該企業股票1萬股;為該企業年報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劉某于同年5月22日購買該企業股票2萬股。
(4)公司股東大會于2008年3月6日通過決議,由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1 200萬股,即公司發行股份總額的3%,用于獎勵本公司職工。同年4月,公司從資本公積金中出資收購上述股票,并將其中的800萬股轉讓給公司職工,剩余的400萬股擬在2009年6月轉讓給即將被吸收合并于該公司的另一企業的職工。
(5)公司股東大會于2008年10月10日通過決議,公開發行債券2000萬元(期限5年,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利息率為5%),專門用于清償公司即將到期的債券及其利息,該次債券發行后,累計債券余額為1億元,公司凈資產為2.4億元。
要求:根據以上情況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李某和王某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趙某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吳某、劉某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4)公司收購用于獎勵職工的本公司股票數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從資本公積金中出資收購用于獎勵職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公司預留400萬股股票擬在2009年4月轉讓其他職工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5)公司該次發行公司債券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正確答案』
(1)①張某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诶钅迟u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1年內不得轉讓,且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③王某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趙某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企業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企業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3)吳某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劉某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4)公司收購用于獎勵職工的本公司股票符合規定,但不能從資本公積金中出資收購用于獎勵職工的本公司股票,也不能預留400萬股股票轉讓給職工的。根據規定,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5)公司該次發行公司債券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投向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另外,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本題中,發行公司債券用于償還之前所欠債券本金及利息的用途不合法,另外,其累計債券余額也超過了公司凈資產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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