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應交消費稅的核算
(一)消費稅概述
第一,消費稅是價內稅,對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應稅消費品征收的;
第二,征收方法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
第三,從價定率征收的,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乘以消費稅稅率。
(二)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1.銷售應稅消費品
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銷售的,其應交納的消費稅,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例題】某企業銷售所生產的化妝品,價款2 000 000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 30%。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正確答案』
應交消費稅額=2 000 000×30%=600 000(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00 000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對外投資、分配給職工等,應該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例題】某企業在建工程領用自產柴油50 000元,應納增值稅10 200元,應納消費稅6 000元。
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正確答案』
借:在建工程 66 200
貸:庫存商品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 200
——應交消費稅 6 000
本例中,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6 000元應記入“在建工程”科目。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在會計處理時,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受托方按應扣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例題·單選題】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準備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委托方應借記的會計科目是( )。
A.在途物資
B.委托加工物資
C.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D.營業稅金及附加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準備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要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中核算。
【例題·單選題】A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委托C單位加工B材料(非金銀首飾),發出原材料價款20 000元,支付加工費1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額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 000元,材料已加工完畢驗收入庫,款項均已支付。委托方收回后的B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該B材料收回時的成本為( )元。
A.30 000 B.31 000
C.32 700 D.22 700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B材料收回時的成本=20 000+10 000=30 000(元)
4.進口應稅消費品
企業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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