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 心身疾病
第一節 心理應激與應對
(一)心理應激的定義
心理應激是人在察覺(認知評價)到環境刺激構成威脅時,產生的生理、心理及行為的適應性反應。
引起心理應激的應激源包括
1.社會文化性應激源 生活事件、日常困擾、重大變故和文化沖突等。
2.職業性應激源 指與工作有關的應激源,常常由于人與工作崗位的要求不相適應而造成。不良作業環境、人際關系障礙、激勵機制、組織結構也是重要的應激源。
3.環境應激源 各種特殊環境、理化和生物學刺激物。
4.心理性應激源 如挫折與心理沖突。挫折是由于各種障礙造成動機行為而不能達到目的或趨向目標的進程受阻而延擱時產生的緊張狀態和情緒反應。
(二)心理應激對健康的影響
心理應激對健康的影響既有積極意義,也會產生消極作用。
1.積極意義 適度的心理應激是人成長和發展的必要條件。早年的心理應激經歷,可以豐富個體應對資源,提高在后來生活中的應對和適應能力,更好地耐受各種緊張性刺激物和致病因素的影響。人離不開刺激,適當的刺激和心理應激有助于維持人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功能。
2.消極作用 長期的或強烈的應激反應會引起心身疾病和心理障礙。心理應激下的心理和生理反應,特別是較強烈的消極反應,可加重一個人已有的疾病,或造成復發。
應激的生理與心理反應是作為一個整體,同時發生的,塞里用一般適應綜合征描述生理反應過程,主要涉及神經-內分泌一免疫系統。生活事件對人有不同的意義和刺激強度,其刺激強度以生活事件單位(LCU)為標志。當一個人所遇到的生活事件刺激過強、持續時間過久時,可引起疾病。
(三)應對心理應激的方法
1.調整對刺激事件的認識態度。
2.提高自身應對能力。
3.學會放松和自我調節。
4.取得社會支持,利用各種有效的應對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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