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審計委員會在企業中的監察角色
本節主要內容簡介:
·審計委員會與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的方式
·審計會員會與合規
·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
·審計委員會與外聘審計師
·向股東報告內部控制
一、審計委員會與內部控制 (掌握)
《內控規范》第十三條要求企業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全部由獨立、非行政董事組成,他們至少擁有相關的財務經驗。審計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獨立性、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審計委員會的職能是監督、評估和復核企業內的其他部門和系統。
就內部控制而言:
·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及其他相關事宜等。
·審計委員會會得到董事會關于內部控制主要目標的授權。
·審計委員會應復核企業的內部財務控制以及企業的所有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系統,除非這項任務由另外的獨立風險委員會或董事會承擔。
·審計委員會還應批準年報中有關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陳述。
·審計委員會亦會收到管理層關于企業內運作的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的報告,以及關于內部或外聘審計師對控制所執行測試的結論的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的方式 (理解)
審計委員會的責任由董事會明確。審計委員會的任務會因企業的規模、復雜性及風險狀況而有所不同。
·建議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三次會議,并于審計周期的主要日期舉行。
·審計委員會應每年至少與外聘及內部審計師會面一次,討論與審計相關的事宜,但無需管理層出席。
·審計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不同意見如無法內部調解,應提請董事會解決。
·審計委員會應每年對其權限及其有效性進行復核,并就必要的人員變更向董事會報告。
三、審計委員會與合規 (理解)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活動之一是核查對外報告規定的遵守情況。審計委員會一般有責任確保公司履行了對外報告義務,并結合企業財務報表的編制情況,對重大的財務報告事項和判斷進行復核。
管理層的責任是編制財務報表,審計師的責任是編制審計計劃和執行審計。
四、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 (掌握)
審計委員會的義務是確保充分且有效的內部控制。
·負責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監察和評估內部審計職能在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系統中的角色和有效性。它應該核查內部審計的有效性,并批準對內部審計主管的任命和解聘。它還應確保內部審計部門能直接與董事會主席接觸,并負有向審計委員會說明的責任。審計委員會復核及評估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委員會收到關于內部審計部門工作的定期報告,復核和監察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調查結果的反應。
·確保內部審計部門提出的建議已執行。
·審計委員會有助于保持內部審計部門對壓力或干涉的獨立性,確保內部審計部門正在有效運作。
·在四個主要方面對內部審計進行復核,即組織中的地位、職能范圍、技術才能和專業應盡義務。
內部審計的相關描述 | 具體說明 |
內部審計活動 | (1)組成:內部審計職能部門的組成,取決于企業的規模、復雜性、經營活動范圍和風險概況,以及董事會為審計部門分配的責任。 (2)獨立性: ·對所審計的活動保持獨立性; ·直接向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 ·如果主管審計師向高管報告日常行政事務,董事會必須采取額外措施保證這種報告關系不會影響獨立性; (3)審計師擁有相應的權力。必須擁有針對企業內的所有大業務部門、部門及職能進行檢查的權力,與企業的任何人員直接進行溝通的權力,以及使用審計工作所需的所有的記錄、文檔或數據的權力。董事會、內部審計師和管理層之間進行清晰的溝通,這對于及時地確認及糾正內部控制及運營管理的不足之處是最重要的。 (4)具備必要的知識、技能和訓練,以熟練、專業地實施審計工作。 (5)培訓和再教育 |
內部審計師在企業中的地位 | 內部審計師的主要作用是,獨立且客觀地復核及評價企業的活動,以維持或改善企業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的效益與效率。 (1)必須了解企業的策略方向、目標、產品、服務和程序。 (2)審計師應將相關結果向董事會或其下屬的審計委員會以及高級管理層報告。 (3)內部審計師必須保持客觀和獨立,不受任何約束。 (4)內部審計師應被允許直接與外聘審計師溝通。 |
內部審計師的職能范圍 | (1)基本職能:評價會計、運營及行政控制的可靠性、充分性及有效性。以及確保銀行的內部控制能使交易得以迅速及正確地記錄,正確地保護資產,及確定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規及其自己的政策,以及管理層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步驟,來應對控制的不足。 (2)擴展職能:為企業增加新產品或服務提供建設性的商業建議,幫助企業制定及修訂新的政策、程序、做法,在兼并、收購和轉型活動中發揮作用。 完成職能的要求: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應進行適當的規劃,并被復核和記錄。 |
內部審計報告 | (1)報告的內容:通常審計報告包括工作目標、審計師已實施的程序概述、審計意見及建議。 ·審計工作的目標為報告使用者說明了復核的目的。 ·審計師已實施的程序概述,說明了審計師如何收集和整理能夠支持其所發表的意見及所提出的建議的證據。 ·審計意見對接受復核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總結。 ·審計師的建議突出說明了控制上的不足之處,并提出矯正措施的建議。 (2)報告的程序:內部審計師 → 部門主管(定稿)→有決策權的管理者 → 跟進 |
內部審計的外包 | (1)就任何外包安排來說,企業應指定一名雇員(一般是內部審計師或內部審計經理或總監),并且他應保持獨立性,并負責管理與外包企業的關系。 (2)企業一般簽訂內部審計外包協議,通過聘用服務提供商,協助缺乏工作所需的專門技術的內部審計人員,來提高運營或財務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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