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記憶)
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對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權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過具有一定規模的中長期戰略性并購投資(以下簡稱戰略投資),取得該公司A股股份的行為。
(一)戰略投資的原則和要求
1.戰略投資應遵循的原則。(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產業政策,不得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維護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接受政府、社會公眾的監督及中國的司法和仲裁管轄;(3)鼓勵中長期投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4)不得妨礙公平競爭,不得造成中國境內相關產品市場過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競爭。
2.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的要求。(1)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定向發行新股方式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2)投資可分期進行,首次投資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業有特別規定或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除外;(3)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內不得轉讓;(4)法律法規對外商投資持股比例有明確規定的行業,投資者持有上述行業股份比例應符合相關規定;屬法律法規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者不得對上述領域的上市公司進行投資;(5)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的,應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
【記憶提示】購買10%以上;3年禁止轉讓。
3.投資者的要求。(1)依法設立、經營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財務穩健、資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經驗;(2)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l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3)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良好的內控制度,經營行為規范;(4)近3年內未受到境內外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包括其母公司)。符合上述規定的外國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
【記憶提示】自有或母公司自有1億美元或者管理5億美元資產;3年無重大處罰。出身很重要。
【例題·單選題】外國投資者甲、乙、丙、丁分別擬對我國A股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其中:甲境外實有資產總額為8000萬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為3億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為2億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為4億美元。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的規定,符合我國對外國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的資產總額要求的投資者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l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
(二)戰略投資的程序
通過上市公司定向發行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按以下程序辦理:(1)上市公司董事會通過向投資者定向發行新股及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決議;(2)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向投資者定向發行新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3)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簽訂定向發行的合同;(4)上市公司按照規定向商務部報送相關申請文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5)在取得商務部就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原則批復函后,上市公司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定向發行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依法予以核準;(6)定向發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務部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憑該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記憶提示】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定向發行合同→商務部審批→證監會核準→商務部領批準證書→工商局變更登記。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按以下程序辦理:(1)上市公司董事會通過投資者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決議;(2)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投資者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決議;(3)轉讓方與投資者簽訂股份轉讓協議;(4)投資者按照規定向商務部報送相關申請文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5)投資者參股上市公司的,獲得上述批準后向證券交易所辦理股份轉讓確認手續、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6)協議轉讓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務部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憑該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記憶提示】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股份轉讓協議→商務部審批→證監會備案→商務部領批準證書→工商局變更登記。
(三)戰略投資的管理
1.除以下情形外,投資者不得進行證券買賣(B股除外):(1)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后可以出售;(2)投資者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須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的,在要約期間可以收購上市公司A股股東出售的股份;(3)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4)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5)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前,因其破產、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轉讓其股份的,經商務部批準可以轉讓。
【記憶提示】期滿、要約收購、限售期滿、特殊原因經批準。
【例題·多選題】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規定,下列情況下,外國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售出A股股票的有( )。
A.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票,且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已屆滿
B.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股份,且限售期已滿
C.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份分置改革前持有非流通股份,且股權分置改革已完成、限售期已滿
D.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雖未屆滿,但因其破產并經批準需轉讓其股份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下列情況下,外國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售出A股股票:
1)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后可以出售;(2)投資者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須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的,在要約期間可以收購上市公司A股股東出售的股份;(3)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4)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5)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前,因其破產、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轉讓其股份的,經商務部批準可以轉讓。
2.投資者減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資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應在10日內向商務部備案并辦理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相關手續。投資者減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資股比低于10%,且該投資者非為單一最大股東,上市公司應在10日內向審批機關備案并辦理注銷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相關手續。
【記憶提示】低于25%要變更,低于10%要注銷。
3.投資者減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資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應自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營業執照上企業類型調整為“外商投資股份公司(A股并購)”。上市公司應自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變更外匯登記,外匯管理部門在外匯登記證上加注“外商投資股份公司(A股并購)”。投資者減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資股比低于10%,且投資者非為單一最大股東,上市公司自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注銷之日起30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企業類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應自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登記注銷手續。
4.母公司通過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并已按期完成的,母公司轉讓上述境外子公司前應向商務部報告,并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新的受讓方仍應符合規定的條件,承擔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并依法履行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公告及其他法定義務。
5.投資者通過A股市場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讓的,可憑以下文件向上市公司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購匯匯出:(1)書面申請;(2)為戰略投資目的所開立的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收購類)內資金經外匯局核準結匯的核準件;(3)證券經紀機構出具的有關證券交易證明文件。
6.投資者持股比例低于25%的上市公司,其舉借外債按照境內中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
九、外商投資企業合并與分立(了解)
1.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符合海關、稅務和外匯管理等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
3.公司合并或分立,須經公司原審批機關批準并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公司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擬合并公司的原審批機關或登記機關有兩個以上的,由合并后公司住所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的登記機關作為審批和登記機關。擬合并公司的投資總額之和超過公司原審批機關或合并后公司住所地審批機關審批權限的,由具有相應權限的審批機關審批。擬合并的公司至少有一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商務部審批。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原公司或新設異地公司,須征求擬解散或擬設立公司的所在地審批機關的意見。
4.在投資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規定繳清出資、提供合作條件且實際開始生產、經營之前,公司之間不得合并,公司不得分立。投資者已經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規定繳付出資、提供合作條件的,公司可以與中國內資企業合并。
5.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合并后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合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
【記憶提示】同類相生;上市公司吸收有限公司;異類合并可為任何一類。
【例題·單選題】甲、乙、丙、丁均為外商投資企業。其中:甲、乙為有限責任公司;丙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丁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關上述企業相互之間合并后企業組織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與乙合并后只能為有限責任公司
B.丙與丁合并后只能為股份有限公司
C.甲與丙合并后只能為股份有限公司
D.乙與丁合并后只能為有限責任公司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合并后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合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因此選項D為錯誤的。
6.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合并或者公司合并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并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原公司注冊資本額之和。
7.公司與中國內資企業合并必須符合我國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1)擬合并的中國內資企業是依照《公司法》規范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投資者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合并后公司所從事有關產業的投資者資格要求;(3)外國投資者的股權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公司注冊資本的25%;(4)合并協議各方保證擬合并公司的原有職工充分就業或給予合理安置。
8.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全部承繼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的債權、債務。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分立協議承繼原公司的債權、債務。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