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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一)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見表10.2)
(1)通過下表所列,考生應掌握國有資產占有單位對國有資產哪些情況是應當進行評估的、哪些是可以不評估的。
表10.2資產評估的對象和范圍
分類 |
范圍 |
占有的國有資產應當評估 |
①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②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③合并、分立、破產、解散;④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⑤產權轉讓;⑥資產轉讓、置換;⑦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⑧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⑨資產涉訟;⑩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⑩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⑩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
占有的國有資產可以不評估 |
、俳浉骷壢嗣裾蚱鋰匈Y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對企業整體或者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②國有獨資企業與其下屬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或其下屬的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合并、資產(產權)置換和無償劃轉 |
【例題6·多選題】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有( )。
A.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置換的非國有資產
B.國有獨資公司將部分固定資產租賃給集體企業
C.國有企業轉讓分公司的資產
D.中方總出資不占控股地位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將部分國有產權轉讓給本企業的外方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包括:(1)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3)合并、分立、破產、解散;(4)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5)產權轉讓;(6)資產轉讓、置換;(7)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8)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9)資產涉訟;(10)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11)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12)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
(2)企業產權持有單位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僮袷貒矣嘘P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的政策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诰哂信c評估對象相適應的資質條件;
、劬哂信c評估對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專業特長;
、芘c企業負責人無經濟利益關系;
、菸聪蛲唤洕袨樘峁⿲徲嫎I務服務。
(二)資產評估機構
(1)資產評估機構的組織形式為合伙制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制。資產評估機構不受行政區域、行業限制。
(2)資產評估機構與委托人或被評估單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虛假報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予以暫停執業;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吊銷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3)資產評估機構因過失出具重大遺漏的報告的,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并予以暫停執業。
(三)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
1.核準制
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分別由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核準。國務院批準的重大經濟事項同時涉及中央和地方的資產評估項目,可由國有股最大股東依照其產權關系,逐級報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核準。
(1)企業收到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
應當逐級上報初審,經初審同意后,自評估基準日起8個月內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核準申請。
(2)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核準申請后,對符合核準要求的,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審核,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評估報告的核準;對不符合核準要求的,予以退回。
2.備案制
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備案;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中央企業負責備案。
(1)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進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項目中,按限額專項委托中央企業辦理相關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屬于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中央企業負責辦理資產總額賬面值5000萬元(不含)以下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5000萬元以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備案;其他中央企業負責辦理資產總額賬面值2000萬元(不含)以下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2000萬元以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備案。
(2)企業收到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將備案材料逐級報送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其所出資企業,自評估基準日起9個月內提出備案申請。
(3)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出資企業收到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備案評審。
3.核準制與備案制的其他規定
(1)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使用有效期為自評估基準日起1年。
(2)企業進行與資產評估相應的經濟行為時,應當以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為作價參考依據。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原經濟行為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交易。
【鏈接】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中,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如無意向受讓方的,可確定新的掛牌價格并重新公告;如擬確定新的掛牌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90%的,應當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書面同意。
(四)國有資產評估方法
國有資產評估方法包括: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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