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期末存貨的計量
一、存貨期末計量原則
1.原則: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2.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存貨成本,是指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
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及相關稅費
◆當存貨存在減值跡象時,應當計算其可變現凈值,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零應全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已霉爛變質的存貨;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二、可變現凈值的計算
1.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貨
●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
2.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
用該材料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成本;該材料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用該材料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成本;則該材料應當按可變現凈值計量
●材料的可變現凈值=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
材料計提減值準備的前提:用該材料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其成本
3.為執行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
●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
●持有的同一項存貨數量多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
(1)應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的金額,不得相互抵銷。
(2)有合同部分——可變現凈值以合同價款為基礎確定;超出部分——可變現凈值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總結:
【例題1·多選題】下列項目中,計算生產產品的材料的可變現凈值時,會影響其可變現凈值的因素有( )。
A.產品的估計售價
B.材料的賬面成本
C.估計發生的銷售費用
D.至完工估計將要發生的加工成本
E.材料的售價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材料的可變現凈值=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
【例題2·多選題】下列有關確定存貨可變現凈值基礎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無銷售合同的庫存商品以該庫存商品的估計售價為基礎
B.有銷售合同的庫存商品以該庫存商品的合同價格為基礎
C.用于出售的無銷售合同的材料以該材料的市場價格為基礎
D.用于生產有銷售合同產品的材料以該材料的市場價格為基礎
E.用于生產有銷售合同產品的材料以該產品的合同價格為基礎
『正確答案』ABCE
『答案解析』選項D,用于生產有銷售合同產品的材料應該以用該材料生產的產品的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該材料的可變現凈值。
三、存貨跌價準備的核算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和轉回
(1)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應有余額>已提數(計提前余額)—→應予補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會使利潤表的利潤減少,但是稅法是不承認的,要將其加回;貸方的存貨跌價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中沒有列示,要用成本將減值準備減掉,在資產負債表中以存貨的凈額列示。
●通常應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跌價準備;(最科學的方法、工作量大)
●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并(分類)計提跌價準備。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跌價準備期末余額(應有余額)=成本-可變現凈值
(2)轉回:存貨跌價準備應有余額<已提數(計提前余額)—→應以已提的跌價準備為限轉回(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例題3·單選題】某企業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對存貨進行期末計價,成本與可變現凈值按單項存貨進行比較。 2010年12月31日,甲、乙、丙三種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分別為:甲存貨成本10萬元,可變現凈值8萬元;乙存貨成本12萬元,可變現凈值15萬元;丙存貨成本18 萬元,可變現凈值15萬元。甲、乙、丙三種存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分別為1萬元、2萬元、1.5萬元。假定該企業只有這三種存貨,2010年12月31日應補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總額為( )萬元。
A.-0.5
B.0.5
C.2
D.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應補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總額為 +1-2+1.5=0.5(萬元)
連續的會計期間計提的減值準備應該銜接,期末在計提減值準備時要考慮期初已經有多少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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