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非流動負債
一、長期借款(略)
二、應付債券
(一)一般公司債券
掌握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和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的不同會計科目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企業應按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二)可轉換債券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將負債成份確認為應付債券,將權益成份確認為資本公積。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對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確定負債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再按發行價格總額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后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例題1·計算分析題】甲公司經批準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發行5年期一次還本、按年付息的可轉換公司債券200 000 000元,款項已收存銀行,債券票面年利率為6%。債券發行1年后可轉換為普通股股票,初始轉股價為每股10元,股票面值為每股1元。債券持有人若在當期付息前轉換股票的,應按債券面值和應計利息之和除以轉股價,計算轉換的股份數。假定2008年1月1日債券持有人將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甲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的沒有附帶轉換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9%。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
借:銀行存款 200 000 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23 343 600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20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3 343 600
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轉換公司債券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為:
200 000 000–176 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等 15 899 076
貸:應付利息——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 12 000 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時(假定利息尚未支付):
轉換的股份數為:
(200 000 000+12 000 000)÷10=21 200 000(股)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200 000 000
應付利息——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 12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3 343 600
貸:股本 2 1200 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19 444 524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94 699 076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權約定贖回其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面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財務費用。
三、長期應付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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