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或有事項
本章內容對應《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屬于不太重要章節,應當關注:(1)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2)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不符合負債或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企業不應當確認負債和資產,而應當按照或有事項準則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披露。(3)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重點為或有負債和預計負債的區別,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以及或有事項會計的具體應用。
第一節 或有事項概述
一、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常見的或有事項包括: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虧損合同、重組義務、承諾、環境污染整治等。
或有事項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或有事項是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或有事項作為一種不確定事項,是因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第二,或有事項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1.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
2.或有事項的結果預計將會發生,但發生的具體時間或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第三,或有事項的結果須由未來事項決定。
二、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即可細化為三類:
1.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潛在義務是指結果取決于不確定未來事項的可能義務。也就是說,潛在義務最終是否轉變為現時義務,由某些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2.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基本確定 |
發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
很可能 |
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
可能 |
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
極小可能 |
發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不符合負債或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而應當進行相應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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