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一、或有事項的確認
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應當在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作為預計負債進行確認和計量: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例題1】20×7年10月,B公司從銀行貸款人民幣20 000 000元,期限2年,由A公司全額擔保;20×9年4月,C公司從銀行貸款美元1 000 000元,期限1年,由A公司擔保50%;20×9年6月,D公司通過銀行從C公司貸款人民幣10 000 000元,期限2年,由A公司全額擔保。
截至20×9年12月31日,各貸款單位的情況如下:B公司貸款逾期未還,銀行已起訴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連帶責任需賠償多少金額尚無法確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響和內部管理不善等原因,經營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償還到期美元債務;D公司經營情況良好,預期不存在還款困難。
本例中,對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需履行連帶責任,但損失金額是多少,目前還難以預計;就C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需履行連帶責任;就D公司而言,A公司履行連帶責任的可能性極小。這三項債務擔保形成A公司的或有負債,不符合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A公司在20×9年12月31日編制財務報表時,應當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
當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符合確認為負債的條件時應當將其確認為預計負債,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此外,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還可能從第三方或其他方獲得補償。因此,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一)最佳估計數的確定
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最佳估計數的確定應當分別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范圍(或區間,下同),且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相同,則最佳估計數應當按照該范圍內的中間值,即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
【例題2】20×8年12月27日,甲企業因合同違約而涉及一樁訴訟案。根據企業的法律顧問判斷,最終的判決很可能對甲企業不利。20×8年12月31日,甲企業尚未接到法院的判決,因訴訟須承擔的賠償金額也無法準確地確定。不過,據專業人士估計,賠償金額可能是80萬元至120萬元之間的某一金額,而且這個區間內每個金額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
此例中,甲企業應在20×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中確認一項負債,金額為:(80+120)÷2=100(萬元)
第二,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連續范圍,或者雖然存在一個連續范圍,但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不相同,那么,如果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最佳估計數按照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如果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最佳估計數按照各種可能結果及相關概率計算確定。
【例題3】20×8年10月2日,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一起訴訟案。20×8年12月31日,乙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判決。在咨詢了公司的法律顧問后,公司認為:勝訴的可能性為40%,敗訴的可能性為60%。如果敗訴,則需要賠償800 000元。
此時,乙股份有限公司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負債金額應為最可能發生的金額,即800 000元。
承上例,如果敗訴也存在不同的結果,假設需要賠償800 000元的可能性10%,賠償1 000 000元的可能性20%,賠償1 200 000元的可能性是70% 。
此時,乙股份有限公司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負債金額應為最可能發生的金額,即1 200 000元。
【例題4】甲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并銷售A產品的企業,20×8年第一季度,共銷售A產品60 000件,銷售收入為360 000 000元。根據公司的產品質量保證條款,該產品售出后一年內,如發生正常質量問題,公司將負責免費維修。根據以前年度的維修記錄,如果發生較小的質量問題,發生的維修費用為銷售收入的1%。如果發生較大的質量問題,發生的維修費用為銷售收入的2%。根據公司技術部門的預測,本季度銷售的產品中,80%不會發生質量問題;15%可能發生較小質量問題;5%可能發生較大質量問題。
據此,20×8年第一季度末,甲股份有限公司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負債金額為:360 000 000×(0×80%+1%×15%+2%×5%)=900 000(元)
(二)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如果企業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則此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能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注意的事項:
1.確認了預計負債;
2.基本確定能收到;
3.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能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4.作為資產單獨確認
(三)預計負債的計量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企業在確定最佳估計數時,應當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貨幣時間價值和未來事項等因素。
1.風險和不確定性
2.貨幣時間價值,貨幣時間價值的影響重大,那么在確定預計負債的確認金額時,應考慮采用現值計量,即通過對相關未來現金流出進行折現后確定最佳估計數。
將未來現金流出折算為現值時,需要注意以下三點(參考棄置義務的案例):
(1)用來計算現值的折現率,應當是反映貨幣時間價值的當前市場估計和相關負債特有風險的稅前利率。
(2)風險和不確定性既可以在計量未來現金流出時作為調整因素,也可以在確定折現率時予以考慮,但不能重復反映。
(3)隨著時間的推移,即使在未來現金流出和折現率均不改變的情況下,預計負債的現值將逐漸增長。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現值進行重新計量。
3.未來事項
企業應當考慮可能影響履行現時義務所需金額的相關未來事項。也就是說,對于這些未來事項,如果有足夠的客觀證據表明它們將發生,如未來技術進步、相關法規出臺等,則應當在預計負債計量中考慮相關未來事項的影響,但不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形成的利得。
三、對預計負債賬面價值的復核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