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印花稅和契稅法
[考情分析] 次重點章,印花稅可以出計算題,分值在2-6分間;契稅以選擇題為主,分值在2分左右。
第一節 印花稅法
一、納稅義務人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稅法所列舉憑證應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按征稅對象又分為五類: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的當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他與納稅人負有同能的稅收法律義務和責任。
2.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
3.立賬簿人:是指開立并使用營業賬簿的單位和個人。
4.領受人:是指領取并持有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
5.使用人: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其納稅人是使用人。
6.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
注意:對于應稅憑證,凡由兩方或兩方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人。
二、稅目與稅率
(一)稅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體稅目有10個。
(1)購銷合同
①包括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不包括訂閱單位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征訂憑證。
②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的購售電合同屬于購銷合同,電網與用戶之間的供用電合同不征印花稅。
(2)加工承攬合同:注意修理、修繕、印刷、廣告、測試、測繪合同屬于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企業個人出租門店柜臺簽訂的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也屬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咨詢、轉讓、服務合同。
其中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不包括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花。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數據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3.營業賬簿:包括資金賬簿(“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和其他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典型例題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應該繳納印花稅的合同有( )。
A.銀行同業拆借合同
B.產品加工合同
C.法律咨詢合同
D.“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合同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銀行同業拆借合同和法律咨詢合同,不用繳納印花稅。
[典型例題2]下列各項中,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征收印花稅的有( )。
A.商品房銷售合同
B.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C.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D.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C是技術合同的范圍。
(二)稅率:
①比例稅率;
②定額稅率;
③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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