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2 頁:多選題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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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案例分析題答案 |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BC
【解析】甲公司與該小學之間的協(xié)議屬于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諾成合同。贈與也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此種義務并不能否定贈與的無償性。
2.
【答案】AD
【解析】(1)選項AB:甲商場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2)選項CD:勞動合同中的該條款屬于格式條款,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3.
【答案】BCD
【解析】(1)選項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2)選項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3)選項C:一般的情況下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4)選項D: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4.
【答案】CD
【解析】(1)選項A:主張代位權的,需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債權均已到期;主張撤銷權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債權到期、未到期均可;(2)選項B:代位權訴訟中,原告為債權人,被告為次債務人;撤銷權訴訟中,原告為債權人,被告為債務人。
5.
【答案】AC
【解析】(1)選項B:國家機關原則上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國家機關可以為保證人;(2)選項D: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原則上不得擔任保證人。但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6.
【答案】CD
【解析】(1)選項AC:甲公司將其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給了丙,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甲公司退出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丙公司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2)選項BD:第三人以擔保為目的加入債的關系,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同一債務的,屬于并存的債務承擔。由于并存的債務承擔并不使得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因此原則上不以債權人的同意為必要。本題中,丁公司加入債的關系原則上并不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其向乙公司履行債務的行為應是有效的。
7.
【答案】ABCD
8.
【答案】AB
【解析】(1)選項C: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2)選項D: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則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此處規(guī)定的“5年”時效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guī)定。
9.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規(guī)定的法定的免責事由僅限于不可抗力。《合同法》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常見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2)政府行為。政府行為一定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發(fā)生,且不能預見的情形。如運輸合同訂立后,由于政府頒布禁運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3)社會異常現(xiàn)象。一些偶發(fā)的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除此之外,《合同法解釋(二)》還特別規(guī)定了情勢變更制度。所謂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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