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2 頁:多選題 |
第 3 頁:簡答題 |
第 4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5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6 頁:簡答題答案 |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C
[解析]: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由于沒有遵守審計準則的要求而發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雖然遵守了審計準則,但在財務報表實際上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時,審計人員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兩者的本質區別在于是否遵守了審計準則。
[該題針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環境”知識點進行考核]
2
[答案]:D
[解析]:罰金屬于刑事責任。
[該題針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綜合)”知識點進行考核]
3
[答案]:B
[解析]:注冊會計師嚴格遵守了審計準則,且保持了應有的職業謹慎性,那么即使沒有發現錯報,也認定注冊會計師沒有過失,因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的是合理保證而不是絕對保證。
[該題針對“事務所過失責任和過失認定標準”知識點進行考核]
4
[答案]:A
[解析]:審計失敗是注冊會計師由于沒有遵守審計準則的要求而發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經營失敗是被審計單位由于經濟或經營條件的變化而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預期;審計風險是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所以根據題干的意思,這種情況屬于由于注冊會計師沒有遵守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導致未能發現應當發現的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故屬于審計失敗。
[該題針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綜合)”知識點進行考核]
5
[答案]:B
[解析]:管理決策是管理層的責任。
[該題針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綜合)”知識點進行考核]
6
[答案]:A
[解析]:由于被審計單位串通舞弊導致重大舞弊行為沒有查出來,通常認為注冊會計師沒有過失或具有普通過失。
7
[答案]:B
[解析]:選項B是減責事由;選項A是免責事由;選項C是無效免責事由;選項D是免責事由。
[該題針對“事務所免除和減輕責任的事由”知識點進行考核]
8
[答案]:C
[解析]:對于賠償順位問題應先由被審計單位賠償利害關系人的損失,而不是先由會計師事務所賠償。
[該題針對“事務所侵權賠償順位和賠償責任范圍”知識點進行考核]
9
[答案]:D
[解析]:選項D錯誤,利害關系人以會計師事務所在從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審計業務活動中出具不實報告并致其遭受損失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四類審計業務,即:企業會計報表審計;企業驗資;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審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10
[答案]:C
[解析]: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因過失承擔補充責任,賠償順序為被審計單位為先,會計師事務所為后,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金額以不實審計金額為限。
[該題針對“事務所的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11
[答案]:D
[解析]:關于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賠償順位,應先由被審計單位賠償利害關系人的損失;被審計單位的出資人虛假出資、不實出資或者抽逃出資,事后未補足,且依法強制執行被審計單位財產后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出資人應在虛假出資、不實出資或者抽逃出資數額范圍內向利害關系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對被審計單位、出資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不實審計金額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
[答案]:C
[解析]:利害關系人對事務所的分支機構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事務所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該題針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綜合)”知識點進行考核]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