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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簡答題 |
第 4 頁:綜合題 |
第 5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6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7 頁:簡答題答案 |
第 8 頁:綜合題答案 |
三、簡答題
1.
【答案】
(1)
①對于甲產品,產生的差異可能是舞弊,或應當記到甲產品財務明細賬的存貨增加記到其他存貨,或應當記到其他存貨財務明細賬的存貨發出誤記到甲產品,或已銷售發貨但財務部門未及時作出會計處理,或產品已出庫但倉庫沒有及時將出庫單據傳遞至財務部門等原因所致;
②對于乙產品,產生的差異可能是舞弊,或應當記到乙產品倉庫明細賬的存貨增加記到其他存貨,或應當記到其他存貨的倉庫明細賬的存貨發出誤記到乙產品,或乙產品入庫后倉庫部門沒有及時登記倉庫明細賬等原因所致;
(2)
①注冊會計師應當查明差異原因,并及時提請甲公司更正;
②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錯誤的潛在范圍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況下,擴大檢查范圍以減少錯誤的發生。注冊會計師還可要求被審計單位重新盤點。重新盤點的范圍可限于某一特殊領域的存貨或特定盤點小組。
2.
【答案】
(1) 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如檢查盤點日后出售盤點日之前取得或購買的特定存貨的文件記錄),以獲取有關存貨的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在不能實施替代審計程序,或者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可能無法獲取有關存貨的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2)注冊會計師應當另擇日期實施監盤,并對間隔期內發生的交易實施審計程序。
(3)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一項或兩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該存貨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①向持有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第三方函證存貨的數量和狀況。
②實施檢查或其他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
3.
【答案】
事項(1)中,存貨監盤的目標不恰當,監盤目標應為獲取有關存貨數量和狀況以及有關管理層存貨盤點程序可靠性的審計證據。
事項(2)中,存貨監盤范圍不恰當,丁公司委托加工水晶的所有權仍然屬于丁公司,不屬于丙公司,不應納入監盤范圍。
事項(3)中,存貨監盤時間不恰當,存貨的觀察與檢查時間應與盤點時間相協調,應為12月30。
事項(4)中,與丙公司管理層討論存貨監盤計劃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應當復核或與管理層討論存貨盤點計劃,不應當和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討論監盤計劃,否則會降低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
事項(5)中,存貨盤點范圍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應當檢查相關憑證以證實盤點截止日前所有已確認為銷售但尚未裝運出庫的存貨均未納入盤點范圍,確認為銷售的存貨的所有權不再屬于被審計單位,不能納入盤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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