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省法檢兩院公務員隊伍建設,優化法官、檢察官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暫行辦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法(試行)》,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選拔76名法官任職人選和45 名檢察官任職人選。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拔的范圍對象
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面向全國從事立法、審判、檢察、公安、監獄管理、律師、法律教學研究等有關法律工作的人員中選拔。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任職人選,省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的檢察官任職人選報考條件
1、學歷、學位、專業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同時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在攻讀博士、碩士或學士學位中有一階段須為法律類專業。
2、法律資格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3、法律工作經歷
報考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任職人選和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任職人選的須具備2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對于取得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具備1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報考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的須具備1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4、年齡
報考人員年齡應在 23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1980年6月4日至1990年6月4日期間出生,不含1980年6月4日出生的)。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1977年6月4日出生的)(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