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于報考職位
1、報考者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報考2010年遼寧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招考(招生)職位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2010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職位。參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研究生復試等程序,被確定為擬錄取對象的,不得參加2010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及后續程序。
2、報考者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招錄機關對報考者在網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審核通過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照片審核的報考者,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
四、關于填寫《報名登記表》
1、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認真查閱《招考公告》和職位信息表,對照職位資格條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現場資格審查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以及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信息是否需要填報?
招考職位有要求的,應該在報名信息表中如實填報注明。
五、關于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考省直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報考市以下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考機關負責。
2、資格審查如何進行?
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或市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根據報名登記表,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審核其相關證明材料。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
3、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公告》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報考省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請與招錄機關直接聯系,市以下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請與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