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局),肇慶、云浮市委組織部,佛山市順德區委組織部,省直及中直駐粵有關單位,廣東省軍區轉業辦:
根據《廣東省軍轉干部考試安置辦法》(粵軍轉組〔2012〕3號)有關規定和我省2013年軍轉安置工作計劃,今年營級以下職務軍轉干部筆試考試定于9月上旬進行。現將考試考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內容
考試時間:2013年9月7日9:00—11:00
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二、考試報名
(一)網上注冊
8月15日起,營級以下軍轉干部可登錄“中國轉業軍官網”(http:// www .jzchina.org.cn),進入“廣東省軍轉安置信息化工作平臺” 的“營級以下職務軍轉干部考試報名系統”(簡稱“報名系統”)進行注冊。
(二)崗位查詢
8月15日前,全省各級接收安置營級以下職務軍轉干部的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完成接收崗位書面上報工作。
8月20日前,各市軍轉辦完成本市接收安置崗位(含垂直管理單位駐該市機構的崗位,下同)信息上傳工作;省軍轉辦負責省直單位和中直駐穗單位接收安置崗位信息上傳工作。
成功注冊的軍轉干部可進行崗位查詢。
(三)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統一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8月21日9:00至23日16:00。8月23日9:00至16:00,各級軍轉辦審核軍轉干部報名情況。具體程序如下:
1.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軍官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資料必須準確、真實。在規定時間內,因個人原因未報名的,責任自負。
2.報名確認。省直機關及中直駐穗機構接收安置崗位的報名工作,由省軍轉辦審核確認;各市接收安置崗位的報名工作,由各市軍轉辦審核確認。
3.報名修改。崗位報名在未經軍轉部門審核確認前,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修改已報崗位;截止報名或經軍轉部門審核確認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4.查詢報名。報名開始后,“報名系統”將定時刷新報名情況和審核確認情況。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崗位報名情況和審核確認情況。
5.網上打印準考證。9月1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附件1)。
(四)報名統計
1.考試報名結束3日內,各地級以上市軍轉辦負責填寫《2013年度參加廣東省軍轉干部考試人員及試卷需求統計表》(附件2),加蓋公章后,報省軍轉辦備案。
2.對符合考試條件但主動提出不參加考試的軍轉干部,應向部隊轉業辦(移交組)提交書面申請,經地級以上市軍轉辦審核確認后,由各地級以上市軍轉辦負責填寫《2013年度廣東省軍轉干部考試棄考人員統計表》(附件3),加蓋公章后,于考試報名結束后3日內報省軍轉辦備案。
3.對符合考試條件但屬于政策性照顧安置對象的,由各地級以上市軍轉辦負責填寫《2013年度廣東省軍轉干部考試免考人員統計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于考試報名結束后3日內報省軍轉辦備案。
三、試卷管理
(一)考試命題
考試命題由省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考試命題辦法,進行封閉式管理命題。期間保密管理工作由命題單位負責。
(二)試卷保管
考試試卷屬絕密材料,必須嚴格管理。試卷啟用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拆封。
試卷在考試前一天運達考區,存入主考部門保密室的保密柜內,上鎖并加貼封條,同時安排兩名以上工作人員24小時值守。
考試當天,由各市軍轉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指派專人到保密室領取試卷;考試前1小時,將試卷送交考場主考,由主考或指派試卷保管收發人員將試卷分發至各考室。
考試結束后,主考應立即組織各考室按要求裝訂已考試卷,并做好已考和空白試卷密封工作。完畢后,試卷應專人專車送達主考部門保密室,按未啟用前保密要求進行保管,并于考試當天21時前,將試卷送達省軍轉辦指定地點。
(三)試卷傳遞
試卷傳遞應指定專人負責,并帶齊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軍、警官證)。試卷傳遞必須專人專車,由3人以上押運。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試卷,并做好防雨、防火、防盜工作。嚴禁無關人員搭乘運載試卷車輛。
試卷的傳遞、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嚴格履行交接登記手續,做到不錯亂、不丟失,杜絕一切泄密事故發生。
(四)泄密處理
若發生泄密等事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嚴防擴散,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考機關和紀檢監察、公安部門。
四、組織管理及考場設置
考試命題、試卷分發、閱卷評分等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和省軍轉辦組織實施。各市的考試考務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協助軍轉辦具體實施。
原則上每個地級以上市設一個考場,考場一般設在學校,每個考室配備監考人員2名,每個考室考生不超過30人,不足30人的單獨設置1間考室。參加考試人數較少的市,報經省軍轉辦同意后,可按就近方便原則組織軍轉干部到其他市參加考試。各市要提前與相關學校聯系確定考場、落實考室,并在“廣東省軍轉安置工作平臺”上公布。考場的主考、巡視和試卷管理人員等主要考務工作人員均應從各市軍轉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中選派。考場確定工作于8月26日前完成。
省直安置的營級以下職務軍轉干部筆試考場確定、考場監考等考務工作由省軍轉辦和省人事考試局負責。
五、考試步驟
(一)考試前1小時,各考場試卷保管收發組負責人與試卷運送回收人員在指定地點交接試卷,在清點試卷數量無誤、每個試卷袋密封完好的前提下即時簽收,并按管理絕密件的規定妥善保管。
(二)考試前40分鐘,考場工作人員就位。考場設置2個以上考室的,抽簽決定監考員監考考室。各考室監考員到試卷保管收發組簽領試卷。監考員不得單獨持有考前試卷。
(三)考試前20分鐘,鳴響考試預備鈴,監考員組織考生進入考室,并督促考生填寫《考生入場簽到表》,核對考生證件,宣讀《考場規則》。
(四)考試前5分鐘向考生分發試卷。考試鈴響后,監考員宣布考試開始,考生才可以開始答題。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應提醒考生時間。考試結束鈴響后,監考員宣布考試結束,考生應停止答題并起立,將試卷翻放在桌面后,安靜有序離開考室。監考員收取試題本和草稿紙。
(六)監考員整理試題本和草稿紙,經考場主考人員或復核人員2次交叉清點驗收簽字后裝袋加貼封條,一并交指定人員保管。考場試卷保管收發組負責人將試題本和草稿紙分別清點、登記移交給考場試卷運送回收負責人,再由試卷運送回收人員送到指定地點。
六、相關要求
(一)要及時通知考生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省軍轉安置信息化工作平臺”上查詢了解本通知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要明確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軍(警)官證(或本人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要明確答題的具體要求,考生應考時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考試統一發放草稿紙,考試后收回。
(四)軍轉安置工作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五)考場規則、主考職責、監考員職責等考務有關工作參照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辦法執行。考試前將進行全省考務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省軍轉辦、省軍區轉業辦和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試巡視工作。
廣東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