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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1
一條本是普通的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新聞,因其中一條措施與“戶籍制度”有關,便迅速成為各大新聞 網站的頭條。該措施說:“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該取消落戶 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與“國務院要求取消專科以上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同樣引起關注的,是“居住證可以轉上海戶口” 的“上海戶籍新政”,該項改革措施已獲得輿論高度評價,稱上海這一自1978年以來第四次戶籍制度改 革,將引發全國連鎖效應。
而2009年1月,廣州市高層領導表示,將在花都、番禺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實行以具有 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條件的市內戶口準入制。除此之外,備受關注的社保改革, 公眾呼聲最高的“社會保險范圍全覆蓋”也與戶籍制度密切相關。
就業、醫療、養老……2009年,戶籍制度正成為社會力求變革、尋求機遇的一個突破口——通過 戶籍制度改革,給地方引進人才和技術,激活地方經濟;通過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創業和就業;通過戶 籍制度改革,解決“農民工失業”的民生訴求。多方努力的“戶籍制度改革”能否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推 進? “戶籍制度”下累積起來的身份壁壘會不會在這一年被破除?這一場改革會不會如人們所期望 的那樣,借思想解放的浪潮推進社會文明進程?都是人們分外關注的。仔細看來,無論是上海戶籍 新政,還是國務院的“要求”,都不足以對戶籍制度產生根本性的沖擊。前者,被當作人才引進的獎品 和工具;后者,雖是前所未有的舉措,但同樣屬于“政策杠桿”。所謂“戶籍制度文化”,是長期戶籍制 度之下社會權益的不合理所形成的觀念。農村孩子生來就是農村戶口,進了城的農村居民是“跳了 龍門”;即便是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也因著經濟上的差距有著身份的差異。前不久引起媒體廣泛關 注的“講上海話有沒有文化”的爭論中,一部分人所謂“燒香趕走和尚”的論調即是這類文化的代表。 在一些人看來,城市原住居民才是城市的主人,所有外來者則是客人。客人不能搶了主人的飯碗,更 不能搶主人的頭銜“戶口”。如此觀點,凸顯了自大與自閉,而對以國際化大都市為目標的城市而言, 是不利于發展的。一直以來,我們許多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被看成“改革開放前沿”,所謂改革開放,不 僅是對外開放,還有對內開放。對外尋找發展通道,對內謀求合作機遇,而戶籍制度改革便是對內開 放的一種。如何調整戶籍制度下的利益格局,破除戶籍制度背后的地方保護壁壘,沖破傳統的“戶籍 制度文化”,是2009年改革開放前沿城市的使命。
資料2
因為沒有當地戶口,必須繳納所謂的高額借讀費,并不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公辦學校上學難的唯 一原因。“北京的公辦學校用的都是北京本地教材。孩子沒有戶籍只能借讀,將來考大學因為沒有戶口 還得回家鄉考......”從山西來北京打工的張某愁眉苦臉地說。
“城里孩子欺負人,他們總用異樣的眼光看人,我不愿意和他們在一起讀書。”這是外來務工人員子 女與城里孩子同坐一個教室的切實感受。
《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六條規 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社會、學 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由此可見,受教育的權利是法律明確賦予每一個公民的,它的實質是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外來務工 人員的子女和城市居民的孩子沒有貴賤之分,他們同樣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任何學校都無權對外來務工 人員子女入學設置更高的門檻兒,用民工們自己的話來說:我們并無奢望,只想孩子能夠平等獲得與城 里孩子同樣的教育。但這樣簡單的要求也難以實現,現實在家長、孩子的心中深深烙下了自己是農村人 的印記,他們很難在都市里找到一塊生活和心靈的棲身之地!
資料3
近日一則新聞揪疼了各地受眾的心。當月27日下午,浙江臺州殯儀館內發生了令人震驚的一幕: 一幫親屬正忙著為躺在擔架上的“死者”穿壽衣,而不能言語的“死者”,手腳尚能動彈,眼角流著眼 淚......
“不是我們不想搶救,而是實在沒錢治病,只好送到這里等死。”“死者”家屬流著淚如是說。“死者” 名叫尤國英,四川人,一名在臺州路橋負責清理垃圾的外來務工人員。
10月24日,尤國英因突發腦溢血被送往醫院,3天內花去1萬多元醫藥費。同在路橋打工的家人 眼見尤國英的病情沒有明顯好轉,而他們又無法再籌集到醫療費,無奈之下,家人決定放棄治療,打算先 將尤國英送往所住出租房安置,再想辦法提前送她回四川老家,但房東拒絕病人進門。走投無路,家屬 決定將尤國英送往殯儀館等死。那天,現場圍觀的群眾了解情況后紛紛解囊,捐款3 380元,尤國英再 次住進了醫院。這是一個外來務工人員無錢治病,又得不到醫療保險救濟而采取極端方式的例子,但卻 很典型地反映了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在醫療保險方面的權利缺失所引發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 度。《臺州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第二條指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應當 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一部分農村居民轉移到城市務工,由 于二元戶籍制的規定,他們無法取得城市戶口,不能被納入城鎮職工的行列,當然也就無法獲得相應 的醫療保險待遇。
資料4
做蛋糕生意的郭望宣從河北老家來京已經6年,去年他在崇文區買了自己的房子。他告訴記者: “我算幸運,通過勞動致富能在首都買上房子。”買房后,郭先生就沒再辦暫住證,他老有一種抵觸心理,
感覺自己被歧視。另夕卜,辦暫住證時還要帶居委會證明和各種證件,挺麻煩,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去辦。
暫住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的有關規定,由暫住地 公安機關發給暫住人員的合法身份證明。《暫住證申領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了暫住證的發放對象,即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有關人員;第六條規定了暫住證的有 效期限最長為一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因此,盡管郭先生在 北京購買了自己享有所有權的房子,但因為戶口的限制,根據規定他仍然應當每年辦理暫住證,繳納辦 證費用,也就是說,他始終要“暫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在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當中,有能力在城市里買房的當然不多。北京市實行經濟適用房政策以來,購 買經濟適用房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有北京市戶口。外地人只能靠購買商品房來解決在北京的居住問題。 如今,像郭望宣這樣勞動致富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城里人沒什么分別,只差一個戶口,解決了戶口,很多問 題也就隨之解決。然而他卻辦不來戶口,也不能擺脫“農村人”的身份。郭望宣沒有“暫住證”也生活得 挺自在,而別的務工者就沒這么幸運了。陳慶忠說:“一次我的幾個工友傍晚出門深夜未歸。后四處打 聽才知道,工友們遇到執法人員盤查,他們出示暫住證后,執法者當即將暫住證撕掉,還趾高氣揚地質 問:現在還有嗎?歧視、戲弄之意令人無法容忍,遇上這種事,我們能不想家嗎?”
外來務工人員在辛苦勞動的同時,還承受著社會保障無著、子女無學可上、工資薪金難討的諸多壓 力。他們為改變自己落后的生活狀況而來到城市,卻因為法律權利的缺失而導致自己在經濟以及其他 社會權利等方面均無保障。而這些權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目前仍在實行的二元戶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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