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在北京、遼寧、山東、江蘇、廣東等地采訪時發現,盡管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部委多次放話將清理整頓小產權房,但仍有很多小產權房項目打著“私人家庭農場”、“養老公寓”、“旅游地產”的名義,通過“以租代售”、“榮譽村民”等方式換裝入市。這些違規銷售的小產權房,價格一般只有商品房的一半甚至更低,因而呈現出供需兩旺的格局。
建造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不僅與國家現行法律和土地政策相悖,使得大量農村耕地被侵占,也讓眾多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推進,不少小產權房都面臨被拆遷的命運,由此引發的糾紛和沖突更是頻現報端。小產權房亂象既是歷史遺留問題也是現實難題,要想妥善解決,關鍵在于相關職能部門拿出行之有效的清理整頓方案。
小產權房亂象屢禁不止,與“只打雷不下雨”的表現有一定的關系。早在2007年12月,國務院常務辦公會就已經明確要求,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2008年,國土部門下發通知,明確指出不得為小產權房辦理任何形式的產權證明;2009年,國土部再次下發《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要求地方政府堅決叫停各類小產權房……幾乎每隔幾個月,我們都能聽到類似的“隔空喊話”,但很少見到清理整頓小產權房的實質性行動。
監管失之于軟,讓購買小產權房的普遍持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僥幸心態,也讓開發商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鋌而走險。畢竟,即便小產權房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后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響,但它畢竟能讓購房者以相對較低的價格實現“住有所居”的夢想;對開發商來說,無需繳納高昂的土地出讓金、也不用繳納相關稅費的小產權房項目,利潤率甚至比一些商品房項目還高,只要和地方政府打通關節,從村民那里獲得集體土地使用權,投資小產權房的回報率將非常可觀。
乍一看,將集體土地用于建設小產權房,似乎是一個“多贏”的選擇,但稍作理性分析就能知道,處于法律“灰色地帶”的小產權房,對農村發展和農民權益的隱性危害非常深遠。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表面上的“多贏”錯覺,讓地方政府和購房者對整頓行動的排斥心理與日俱增,這使得整頓小產權房亂象的阻力越來越大。這種阻力反過來又增加了相關部門整頓小產權房的顧慮,客觀上鼓勵了更多的開發商瞄上小產權房,一邊三令五申要清理整頓、另一邊卻供需兩旺的吊詭格局正因此形成。
《中國建設報》此前曾援引數據稱,國土部門的摸底統計表明,截至2007年上半年,中國小產權房面積已達66億平方米。這個龐大的數字背后,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具體利益,也涉及到非常微妙的利益糾葛,清理整頓工作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爆危機。然而,在房價節節高升的大背景下,小產權房的價格優勢將越來越明顯,這將給本來就已經千頭萬緒的小產權房亂象增加新的變量。涉及復雜的利益權衡,決策時保持謹慎是必然的,但如果不能及時拿出有效的清理方案,小產權房問題必將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上個月,國土部部長徐紹史表示,今年將開始試點治理小產權房,為下一步大規模的清理做準備,輿論解讀為“大規模清理或拉開序幕”。但愿這一次能夠動真格,不僅有“雷聲”,還有“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