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
筆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人社發〔2012〕94號),為做好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區、考點設置
全省設11個考區。具體考務工作由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點、考場按人事考試標準設置。
請各地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筆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定于2012年12月8日-9日舉行,具體安排為:
12月8日下午
15:00-16:30 《人民警察專業基礎知識》
12月9日全天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人民警察專業基礎知識》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做答,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申論》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及規定禁止攜帶的物品進入考場。持有效身份證以外的證件者不得進入考場。
《人民警察專業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不另配發草稿紙;《申論》科目所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回收。
三、報名信息傳送
考試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前規則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另行下發。
網上報名結束后,省人事考試中心將下發統計數據至各考區,各考區接收報名數據后,于11月20日前將考點、考場設置情況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省人事考試中心于11月26日前下發考場數據。
四、考點、考場管理
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是我省進一步加大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完善人民警察選拔機制的重要舉措。本次考試時間緊、要求高、社會高度關注,各地公務員錄用管理部門及考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按照人事考試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訂詳細的考務工作計劃,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實現任務、時間、標準三落實,確保考試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各地要高度重視考試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工作,切實做好監考人員、巡考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培訓,明確工作職責和操作要求,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時間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驟》(附件2),認真做好巡考、監考及相關考務工作。
考前,各地要打印好帶照片的考場座次表,供考場監考人員核查考生身份;考試期間,要嚴格執行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的規定;考試結束后,要認真清點試卷(題本)、答題卡,準確無誤后,按有關文件規定裝訂密封,并由監考人員(或核驗人員)在密封條上簽字。
各地要切實為考生提供規范、便捷、高效的服務,要充分發揮巡考人員在考試實施過程中監督、檢查作用,確保監考不出問題,要做到每個考場都有巡考人員負責,每名巡考人員所負責的考場數不多于5個,要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過程實行全程監督。
五、試卷接收、運送、保管
各地于12月6日統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試卷接收、運送和保管注意事項見試卷管理要求(附件3)。
考試結束后,各地須派專人專車于12月10日下午3時前將考后試卷及答題卡送達省人事考試中心。
六、有關事項
筆試期間各地考試部門須安排專人值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省人事考試中心值班電話:0791-88312352、15170460945。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
人民警察筆試考務工作計劃
時 間 |
內 容 | |
11月20日前 |
各考區向省人事考試中心報送考點、考場設置 | |
11月26日前 |
下發考試數據 | |
12月6日 |
各考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 | |
12月8日 |
筆試專業科目 |
15:00-16:30《人民警察專業基礎知識》 |
12月9日 |
筆試公共科目 |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
12月10日
下午3點前 |
各考區將考后試卷及答題卡送至省人事考試中心 |
附件2:江西省2013年度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時間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驟
附件3:試卷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