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2013公務員筆試成績、資格初審及體能測評公告,報考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警察)和司法警察職位的筆試分數線已經公布,各類考試的分數線如下:
一、筆試成績
本次招考全部職位的筆試合格線統一劃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統一劃定為60分,面試人數少于面試名額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統一劃定為75分。筆試成績及排名詳見本公告附件1。
二、資格初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初審范圍。
各職位面試名額在《深圳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2013年3月19日)》及補充公告的附件1已列明。設招考名額為Y、面試名額為R,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招考名額及面試名額,將考生分為A、B、C、D四類:
A類考生:指筆試成績合格且名次在R值以內的考生。該類考生須本人攜帶指定的資格初審材料在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當日的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和候審區域簽到,并按職位順序及筆試成績排名次序接受資格初審。
B類考生:當Y≤5,指筆試成績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外、(2Y+R)值以內的考生,其中,報考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警察)和司法警察職位的,指筆試成績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外、(4Y+R)值以內的考生;當5
C類考生:指筆試成績合格且名次在B類考生之后的考生。此類考生暫不具備初審資格,建議該類考生在本人報考職位指定的資格初審當日留在深圳市內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以便需要遞補時能夠及時得到通知,并攜帶相關材料迅速趕到資格初審現場接收審查,無法通知或未能在當日指定的審查時間到達現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D類考生:指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此類考生不具備資格初審資格。
報考行政執法類(警察)職位(職位編碼為:1301C001-025)和司法警察職位(職位編碼為1301E001-005)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結果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報考其它職位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確定為面試人選,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初審或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自動放棄的,取消體能測評和面試資格,由此出現面試名額空缺的,將在規定的資格初審時間內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當職位的面試人數達到該職位面試名額,或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考生均審查完畢,或該職位規定的資格初審結束時間到達后,均不再遞補審查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