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有關要求,上海市公務員局、上海市公安局組織實施2013年本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工作,計劃招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700名(其中女性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取得2012屆或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其以上學歷的人員。
根據《關于做好本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滬府發〔2013〕4號)精神,在本次招考700名總計劃內,定向招考55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取得2010、2011、2012、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其以上學歷的本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公安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關招考的學歷、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政策問答。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一律采取網絡報名和繳費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2:00,網上繳費時間為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8:00,網上下載準考證時間為6月26日9:00至18:00。報名和繳費的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
(二)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如不符合報考條件而發生后果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定向招考。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法院系統司法警察學員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