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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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經濟法概論
本章知識點簡介
本章介紹了法學中一些基本的概念與知識。
本章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法和經濟法的概念。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著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法律規范,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通常由假定、處理、制裁三部分構成。法律關系,是指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即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法律關系由主體、客體、內容三要素組成。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范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后果,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情況,通常劃分為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經濟法是調整因國家對經濟活動的管理所產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是經濟糾紛的解決逾徑。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仲裁適用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采取協議仲裁和一裁終局制度。行政復議適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舍法權益,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范圍內的行政糾紛。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可提起民事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訴訟有管轄和時效的限制。
三是違反經濟法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律關系主體發生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需承擔法律責任,根據責任性質不同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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