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房產稅 |
第 7 頁:第二節 契稅 |
第 13 頁: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
第 17 頁:第五節 印花稅 |
第 22 頁:第六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 |
第 26 頁:第七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
六、土地增值稅的減免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予以免稅;超過20%的,應按全部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四)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稅。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有( )。
A.國家機關轉讓自用房產
B.工業企業以不動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
C.房地產公司以不動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
D.某商場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自行轉讓原房產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土地增值稅的減免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稅;工業企業以不動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和某商場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自行轉讓原房產屬于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形;國家機關轉讓自用房產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七、土地增值稅申報程序、納稅清算、納稅地點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程序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提示】區分“應當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①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②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③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①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③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④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房地產企業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有( )。
A.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B.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C.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D.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2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根據土地增值稅清算規定,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2年仍未銷售完畢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但不屬于企業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范圍。
(三)土地增值稅納稅地點——房地產所在地(房地產的坐落地)
具體又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是法人的,當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其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一致時,則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原管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即可;如果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其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不一致時,則應在房地產坐落地所管轄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是自然人的,當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時,則在居住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當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時,在辦理過戶手續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本章總結:
1.掌握:各稅種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目)、計稅依據、應納稅額的計算;
2.熟悉:各稅種的稅率、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