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成本、費用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提示:(1)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取得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各項應稅所得,應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如取得銀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對外投資取得的股息所得,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目的規定單獨計征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實行查賬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50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5000—10000元的部分 |
10 |
250 |
3 |
超過10000—30000元的部分 |
20 |
1250 |
4 |
超過3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4250 |
5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35 |
6750 |
提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注:本表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舉例·計算題】王某為中國公民,2010年承包經營一個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費),計算王某2010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正確答案』應納稅額=(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
(四)勞務報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勞務報酬所得額>20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有加成征收)
提示: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表
級數 |
每次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舉例·計算題】某演員王某進行演出,取得出場費40000元,計算個人所得稅。
『正確答案』
(1)應納稅所得額=40000×(1-20%)=32000(元)
(2)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20%+12000×30%=7600(元)
提示:簡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上題延伸:
(1)假如王某從其取得的出場費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進行公益捐贈,則:
①捐贈限額=40000×(1-20%)×30%=9600(元)>4000(元),
②應納稅所得額=32000-4000=28000(元)
③應納稅額=28000×30%-2000=6400(元)。
(2)假如王某從其取得的出場費收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捐贈給某單位,
應納稅額=40000×(1-20%)×30%-2000=7600(元)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