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土地增值稅的減免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予以免稅;超過20%的,應按全部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3.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稅。
【例題·多選題】根據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有( )。
A.國家機關轉讓自用房產
B.工業企業以不動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
C.房地產公司以不動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
D.某商場因城市實施規則、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自行轉讓原房產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1)選項A:國家機關轉讓自用房產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2)選項B: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者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3)選項C: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稅;(4)選項D: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七、土地增值稅申報程序、納稅清算、納稅地點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程序
1.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采取預售方式銷售房地產的,對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稅務機關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之后辦理納稅清算后,多退少補。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提示:區分“應當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①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②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③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①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③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④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例題·多選題】根據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納稅人應當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有( )。(2010年)
A.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B.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C.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的
D.取得房地產銷售(預售)許可證滿2年尚未銷售完畢的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對于取得房地產銷售(預售)許可證滿2年尚未銷售完畢的,不用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取得房地產銷售(預售)許可證滿3年尚未銷售完畢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本章小節:
本章考題的特點:(1)考點較多,每個具體稅種分值相對不大;復習主要掌握:各稅種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目)、計稅依據、應納稅額的計算;熟悉:各稅種的稅率、稅收優惠;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地點、期限。
(2)重點難點較為突出,主要掌握房產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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